关于四川省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县人社局)承担全县人事人才工作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人社局内设10个股室,即: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流动与开发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股、劳动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社保基金监督股;下设8个单位,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事业单位4个,即: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末,局机关行政编制31个,工勤编制2个,纳入机关核算事业编制17个。年末实有公务员26名,工勤人员2名,纳入机关核算事业人员11名,伤残补助1名,遗属补助2名,聘用临时工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4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72.83万元,医疗卫生22.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人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业务费、专项工作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退职(役)费、抚恤金、医疗费、独生子女费。
(三)医疗卫生支出22.1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96万元,用于劳动监察、职业培训及鉴定、人事人才和劳动就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