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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18/5/21      浏览: 34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按照省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办〔2018〕8号)和资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资安办〔2018〕38号)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建设“美丽繁荣乐至?和谐怡然帅乡”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及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省、市同步,于2018年6月在全县各乡镇、县级县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县安监局、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教育、工商和质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采取部门领导带头宣讲以及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以企业、校园、社区、农村、公共场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分众化的集中宣讲活动,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落实、深入人心。 (二)开展“6.1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乡镇、县级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 1、时间:2018年6月14日上午8:30(星期四)。 2、地点:乐至县城东街。 3、参加活动单位:名单见附件1。 4、内容及形式: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媒体、12350热线等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 (1)参加6月14日上午活动的单位要结合自身单位及行业特点印发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资料,悬挂安全标语,挂图或设置展板,设立安全生产政策法律咨询台,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录像,向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可于6月14日结合实际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2)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3)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各自督促各主管行业企业落实至少悬挂一副安全标语,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本单位、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悬挂宣传标语。 5、宣传要求 (1)各咨询台要精心布置,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形式多样,负责解答、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凡是有工作制服的必须着制服装。 (2)各设立咨询台单位要有1名负责同志亲自带队参加,并广泛发动本部门、本单位、本企业干部、职工、家属到现场积极参与,实际效果要明显,营造出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3)凡有电子显示屏的部门和单位,要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周。 (4)宣传咨询日当日由乐至电视台派记者现场采访报道,由县公安局负责派出警力维持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三)开展群众性应急竞技演练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要突出危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汛期、校园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实战化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健全完善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强化单位职工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水平,向广大群众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增强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技能。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市、县内外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和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组织拍摄或订购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片、微电影、动漫等安全文化产品。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栏目,在户外显示屏、公交、电视集中播放警示教育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展等形式,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要在安全文化公园广场等公益设施,大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扩大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参与“我和安全社区”有奖征文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县已建成省级安全社区的居民(含学生)、志愿者和建设者参与征文活动,分别以“享安全我幸福”、“为安全我奉献”、“保安全我担当”三个主题,通过不同群体对安全社区建设的亲身感受,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为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开展“安全生产乐至行——媒体走基层”活动。邀请主流媒体以安全社区建设、安全责任落实、依法治安、打击非法违法行、市民应急安全常识等为主题,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实地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 (七)配合开展全县重点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办将开展“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和“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广泛参与到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活动将采取电脑和移动APP两种答题平台同步进行,广泛宣传普及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意识。本活动具体事宜将另行发文通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博览会”这个平台,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学习借鉴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开展行业性安全宣教活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县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农业、水务、工商和质监、教育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要继续把“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家庭”创建等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合力推进全县安全宣教成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乐至行”活动有机构、有经费、有专人,并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认真策划本乡镇、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乐至行”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并加强督促指导,使安全宣教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真正实现全县“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县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工商和质监、电力公司、燃气公司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电视台的沟通协调,要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要利用期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信息,并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分别于5月28日和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纸质文件和电子版)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内),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同时,要落实专人在6月份每周二18时前报送重要活动信息(电子文档)、特色活动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上述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23322235 附件:1、参加2018年乐至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单位名单 2、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2018年乐至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活动单位名单 童家发展区管委会 县发改局 县教育局 县经科信局 县公安局 县监察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商粮局 县文体广新局 县卫计局 县安监局 县工商质监局 县食药监局 县供销社 县投资促进局 县旅游局 县气象局 县政府应急办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公安交警大队 县公安消防大队 县地方海事处 县供电公司 附件2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报送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18年 月 日 举办咨询活动场次 县、乡(镇)领导出席活动人次 发放宣传资料份数 制作安全月宣传品件数 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场次 在媒体开设专栏个数 设置展板 标语数 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开展演讲比赛活动场次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场次 接受警示教育人次 举办文艺演出场次/人数 举办培训讲座场次/人数 举办知识竞赛场次/人数 举办安全展览场次/人数 出动安全检查组个数/人数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个数 发现非法违法行为项数 采取行政执法项数 开展应急演练次数 参加应急演练单位个数 参与 应急演练人数 主流媒体发稿件数 微博微信发信条数 发送短信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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