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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录入时间: 2017/8/25      浏览: 1630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部门概况
县发改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总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9名,行政工勤2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37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9人,行政工勤2人;退休人员25人。
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1.3612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7.3595万元增加64.001727万元,增长20.1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81.361227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17.3595万元增加64.001727万元,增长20.17%。扣除人员经费及基本支出正常增长因素,县发改局2017部门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同中径比较增长0%。
二、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
(十)负责编制全县区域合作交流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区域合作交流、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组织、统筹、协调、推进国内跨地区之间的经济、科技、基础设施、人才、教育、文化、卫生、服务、友好城市交往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区域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执行。
(十三)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完全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负责能源预测预警。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县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
(十八)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以工代赈工作,组织编报以工代赈项目规划;牵头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编制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协调全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重大问题及项目管理。
(二十一)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如实足额解缴价格调节基金入户;按照规定办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相关手续。
(二十二)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
(二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发改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邮电费、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0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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