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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安全生产工作2月总信息
录入时间: 2015/3/12   来源:乐至县安监局   浏览: 3863

 

   
      一、全县各类事故情况
 
       ●2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7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37万元,其中:
道路交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火灾事故17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37万元。
工矿企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水上交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1-2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33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7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上升26.92%、持平、持平、下降2.78%,其中:
道路交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火灾事故33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7万元。
工矿企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水上交通事故0件,死亡0人,伤0人,经济损失0万元。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22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到四川永明房地产有限公司19号地危及县检察院房屋安全隐患进行了查看。
24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到高寺镇区域内的机砖厂、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
25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到东山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和帅乡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
2月10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秦明忠组织联系盛池乡的单位和部门到盛池乡开展了“真情关爱暖万家”慰问活动,为困难老党员和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和节日的美好祝愿。县安监局局长吴榆川、县残联理事长周瑞、盛池乡党委书记吴光平、乡长王光勇陪同参加了慰问活动。
2月12日上午,县长彭洪,副县长秦明忠率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主要领导,深入乐至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站检查督导春运安全疏运工作。
212,县人民政府县长彭洪带队,组织县委常委、副县长唐勐和县交通、安监、旅游、消防、交警、民族宗教等局以及龙门乡、天池镇主要负责人分别到龙门报国寺、慈恩寺等旅游景区进行安全检查。
213日县安监局组织人员到孔雀、东山机砖厂进行了安全检查。
215日-17日,县安监、公安、城管三部门组成检查组联合对城区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摊点逐一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人员对烟花爆竹临时经营摊点是否非正规渠道批发、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违规销售孔明灯、是否配备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摆设摊位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并向经营摊主现场宣传了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知识。此次检查共没收非法销售孔明灯300余件。
春节前,县委书记万志琼、县长彭洪分别带队率安监、交通、住建、教育、旅游、商粮、食药监、交警、消防等县级相关部门负
责人分成两个组先后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唐勐、秦明忠等陪同参加检查。
2月,县安监局组织人员重点对回澜、高寺、中天、龙门、童家、双河、宝林等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30余起,现场督促经营户落实了整改措施,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5起,没收非法烟花爆竹产品201件(其中烟花121组,鞭炮80件)。
本月,各乡镇、县级部门继续开展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县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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