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 县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企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乐至县商务和粮食局:
你局《关于解决四川省博乐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部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的请示》(乐商粮﹝2015﹞35号)文件,经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解决四川省博乐美投资有限公司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40万元。该资金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50805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目,支出经济科目列入30401—“企业政策性补贴”。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时拨付给企业,确保专款专用。
乐至县财政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