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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至县文化馆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录入时间: 2015/9/18   来源:县文体广新局   浏览: 1577

 

关于乐至县文化馆2014年部门决算
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文化馆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务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大众科普资料编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等相关工作;2014年保持文化馆、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工作继续顺利运行,2014年文化馆完成文艺演出100场次,分别进学校、机关、企业、军营、乡村等;文艺辅导12次;坝坝舞培训2次;美术书法摄影展4次;春节8天乐;编排舞蹈节目《中国美》参加资阳市首届文艺调演获二等奖;开展文化志愿者和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图书馆完成2014年图书借阅流通3200余册,图书馆全年流通5万余人次;同时还开展了3次读书活动,参与读者600余人次。
二、部门概况
文化馆内设3个部门,其中一个办公室,一个读者服务部,一个培训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文化馆收入决算总额为19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2014年文化馆支出决算总额为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化馆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图书购置。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与演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2014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工作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3年决算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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