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司法局
关于拟聘乐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
公 示
为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经过单位推荐、资格审查,拟聘用潘有为等5位同志为乐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乐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反映,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唐建兵;联系电话:028-23391218。
邮箱:928850017@qq.com
附件:拟聘乐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名单
乐至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拟聘乐至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名单
潘有为 四川开川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向军 四川精略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 鑫 四川超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吴尚伟 四川联友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小绫 乐至县全媒采集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