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退休人员管理业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办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拟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以及每年年度生存验证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全面开展社保业务下延至乡镇、社区;严格监督社保基金的各项收入及各项待遇的支出,对参保单位人员参保登记及缴费进行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及个人办理保险业务的各种资料收集、装订、管理、归档和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异地转移登记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新印制宣传单10000份,制作志愿服15套,预计在10月21日与省、市同步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全民参保 共享美好”活动启动仪式,准备发放社保政策大礼包300份。年底前将制作宣传广播、宣传视频各1个,通过各类渠道宣传资料22000份。二是全面摸排销号。通过与市场监管、税务、公安、交通、住建、邮政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合作,开展数据比对,全面摸排工商已注册、已开工建筑施工项目、尘肺病重点行业等用人单位应参未参情况,鼓励建筑项目中超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督促已登记未参保的新开办企业及时为职工参保,目前发放稽核意见书44份,稽核通知书4份,今年工商已注册的920家企业已全部同步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全县127个建设项目(工地)97.64%参保工伤保险。三是继续推进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保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并持续做好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联合居保局深入宗教场所现场宗教教职人员情况,根据宗教教职人员从事宗教活动的特点,主动调查了解参保意愿、缴费能力等,综合研判,精准施策,宣传引导参保,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应有权利。
2.保障养老退休人员、工伤领待人员基本权益。一是坚守保发放底线,加强与省市及银行的联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规范发放。二是便捷服务,强化社保服务理念,大力推广“四川e社保”APP,实现不出家门即可开展生存认证,目前退休人员通过网络自主认证42750人。对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共上门认证40人。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搭建好医院与参保单位、工伤职工之间的桥梁。三是落实特殊工作提前退休政策和退休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市县两级审核,通过调查核实申报人原始人事档案信息,结合在岗期间工资表、职工花名册和其他文书性文件,对照特殊工种名录严格审查,完整收集资料整理后上报市局复审,目前共办理特殊工种退休13人。
3.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一是加深政策研究及熟练业务操作,确保政策解读无误,为群众解答无误,为群众办理无误。二是加强沟通协作,由县自规局统征办牵头,我局与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及信访维稳工作,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解释及业务培训。三是规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办,积极推动实现“即征即保、分类施保”。截至12月,累计发放生活补贴15353人次3126.39万元,已代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00.98万元。
4.依法办理转移接续工作。推广网上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办事群众可以通过“四川人社”APP、“掌上12333”APP、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等方式提交转入转出申请,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线上办理。二是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办理接续手续,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准确记录相关身份信息、部队信息及转移金额,做到资金归属清、接续人数全,实现应接尽接。对退役军人转移接续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研究有效解决途径,真正做到为退役军人提供方便。三是进一步压缩经办时限,设立专人定时网上审核,不断提高关系转移工作质效,减少超期业务。截止目前,共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719人次。
5.积极开展稽核,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多次在职工会上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法案例,要求全局职工引以为戒,强化服务态度、业务经办流程、信息化制度落实等,关注职工8小时以外生活,拥有健康的兴趣,守住底线。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关口,采取信息设备人脸认证方式认证,减少经办人员肉眼认证,严防人情认证、虚假认证。通过对接相关部门复核群众承诺2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2279人,在办理退休手续的重要节点上守住社保基金安全关。三是加强数据核查。积极利用省网平台功能,比对金保工作预警系统信息,多部门对接,利用联动共享数据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暂停养老金人员、生存状况异常的人员进行核实,截止目前,共获取部省级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公检法拷取数据、民政火化数据等共5180条,已全部核查完毕,其中核查到的疑点数据64条,已停待遇33人,系统标注不参与调待20人,终止缴费3人。四是坚守政策追待。今年以来通过违规人员个人申报、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主动核查发现等方式,全年共计追回违规领取的社保基金145.16万元,其中服刑追回7人共计10.69万元、档案年龄更改追回1人5.5万元、死亡冒领追回2人共计0.39万元、双重户籍人员追回10人共计126.09万元,5人实行分期扣款,每月共计扣款2550元。
二、机构设置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本单位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0名,其他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7人(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13.8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9万元,同比增加2.8%;支出总计增加8.49万元,同比增加2.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增人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1万元,占86.8%;项目支出41.43万元,占1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84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8.49万元,同比增加2.8%;支出总计增加8.49万元,同比增加2.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增人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49万元,同比增加2.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增人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5.04万元,占90.8%;卫生健康支出(类)9.99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类)18.81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3.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28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8.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99万元、津贴补贴40.45万元、奖金4.5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3万元、住房公积金18.8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59.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28.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8万元、印刷费0.03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15万元、邮电费0.47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27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9.9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87.5%,均为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完成预算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27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县交流检查增多,接待增多,本年公务接待批次9次,共接待78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8人次,共计支出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雁江区社保基金业务交流2次,金额:0.17万元;2.接待市社保局检查5次,金额0.3万元;3.接待四川省社保局检查2次,金额0.2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2万元,比2022年增加1.69万元,增长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2023年公用经费报销较去年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2.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退休人员管理业务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3年部门整体及两个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社保局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前 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是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办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申报工作;负责拟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以及每年年度生存验证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全面开展社保业务下延至乡镇、社区;严格监督社保基金的各项收入及各项待遇的支出,对参保单位人员参保登记及缴费进行稽核工作;对参保单位及个人办理保险业务的各种资料收集、装订、管理、归档和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办理参保人员异地转移登记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0名,其他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员总数17人(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7人,其他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1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1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41万元,占86.8%。项目支出41.43万元,占13.2%。
三、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工作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部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财务股室及稽核股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组成,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组织、自评、监督等工作。
(二)自评方式、方法、重点等
评价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通过对制度建立情况、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
2023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成效明显。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状況的概述和分析,按照规定确定绩效等级,自评分数92分。
五、绩效分析
(一)指标分析
存在扣分项:1.公用经费控制率125.86%,扣2分,原因是在实际公用费用人员增加,人均公用费用增加;2.“三公经费”变动率60.15%,扣2分,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6957元,较上年4344元增加2613元,增长率为60.15%,本年度与其他区县交流增多,接待次数增多。3.政府采购执行率75.16%,扣4分,原因是政府采购采用竞价形式。
(二)综合绩效分析
1.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一是支出完成率。2023年总收入为313.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13.84元。总支出为313.8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313.84万元,其他支出0元,支出完成率超过100%。二是结转结余率。2023年实际收入313.84万元,实际支出313.84万元,本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结转结余率为0。三是政府采购执行率。所有的政府采购均按计划执行,本年度我单位无采购计划及预算。四是财务合规性。我单位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加强内控管理,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按照“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分别进行明细核算,预算拨款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超标准开支等情况。三公经费支出均控制在预算金额内。
2.部门履职有效性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公务接待费6957元,较上年4344元增加2613元,增长率为60.15%。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0元无变化。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3年会议费用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3年培训费7460元,较上年3215元增加4245元,增长原因:2023年新冠疫情结束,社保业务培训增多。
3.部门职能实现程度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预算配置控制较好,“三公”经费预算数没变动;预算执行到位;预算完成率100%;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管理制度健全;
(2)资金使用合规: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大平台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支出。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准确。
六、问题分析
(一)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导致经费不足,绩效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三)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七、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培训。加强财务等人员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件2
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退休人员管理业务项目)
前 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退休人员管理业务是为了提高社会保险服务质量,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保证全县企业退休职工管理业务顺利进行。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退休人员管理业务是 2023年年初纳入部门预算项目,预算资金5.6万元,本年共使用该项目资金2.38万元,结转结余3.22万元。
3.实施情况(项目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企业退休职工管理业务工作顺利完成,对全县5万人按月足额发放了养老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组织及管理(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无。
(二)绩效目标
退休人员管理业务项目的实施,是为了保证全县企业退休职工管理业务的顺利进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绩效评价常态化,县医保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有关股室、股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组成,统筹、协调、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组织、自评、监督等工作。
(二)自评方式、方法、重点等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3.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评价结论
退休人员管理业务项目的实施,保证了全县企业退休职工管理业务的顺利进行,规范管理了退休人员的档案,养老金发放覆盖率100%,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
四、绩效分析
无。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坚守保发放底线,加强与省市及银行的联系,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规范发放。二是便捷服务,强化社保服务理念,大力推广“四川e社保”APP,实现不出家门即可开展生存认证,目前退休人员通过网络自主认证42750人。对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留守等重点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共上门认证40人。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搭建好医院与参保单位、工伤职工之间的桥梁。三是落实特殊工作提前退休政策和退休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市县两级审核,通过调查核实申报人原始人事档案信息,结合在岗期间工资表、职工花名册和其他文书性文件,对照特殊工种名录严格审查,完整收集资料整理后上报市局复审,目前共办理特殊工种退休13人。
(二)存在的问题
稽核追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减证便民,精简了死亡证明等材料,但是与民政、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系统数据共享仍未完全建立,虽想方设法尽力核查,但是获取到的退休死亡时间不一定准确。且经办机构职责限制了违规领待、死亡冒领等待遇追回的措施和手段,追收工作难度大。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强稽核,扎实做好违规领待社保基金追回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密拷取判刑人员、刑事强制措施人员、矫正对象等人员身份信息,根据提供的人员名单进行数据比对,做好相应信息标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加强稽核,严格按社保政策规定和经办规程做好相关人员参保缴费、待遇发放、违规领待追回等工作,做好工作留痕,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附件3
2023年度乐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
前 言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是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企业离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建国初老干部发放困难补助,对离休遗属发放生活费,保证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相关补贴能按月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2.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是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预算资金118万元,本年共使用该项目资金39.05万元,年末结转78.95万元。
3.实施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工作顺利完成,每月按月足额对对全县企业离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建国初老干部发放困难补助,对离休遗属发放生活费,发放准确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组织及管理(项目组织、管理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该项目纳入我部门年度绩效管理,由财务股及稽核股工作人员、分管领导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稽核股负责每月统计核定数据,财务股室工作人员向县财政局进行项目资金申请,并按时足月将补助发放到位。各股室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组织、自评、监督等工作。工作组对每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提出工作开展的不足及整改要求。该项目已完成达到计划目标,各项绩效目标均完成。
(二)绩效目标
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是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企业离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建国初老干部发放困难补助,对离休遗属发放生活费,保证全县离退休干部的相关补贴能按月足额发放,保障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自评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绩效评价常态化,县社保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有关股室、股室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组成,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抓好绩效评价的组织、自评、监督等工作。
(二)自评方式、方法、重点等
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本单位制定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绩效评价工作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23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
2.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3.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4.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评价结论
代发社保统筹外相关人员补助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绩效等级为优秀,自评分数100分。
四、绩效分析
我部门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积极履行职责职能,较好地完成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使离退休人员满意度较高,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生活质量。该项目预算资金118万元,本年共使用该项目资金39.05万元,年末结转78.95万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制定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基础设施条件能够有效保障,资金足额保证,具有相应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或手段,有针对突发事件或未知风险的应急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管理、督查、验收程序,制定完善各类项目管理、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检查验收等制度和办法,加强对项目整个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2.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努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做好项目督促检查工作,既查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又查看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改进,取得经验及时总结宣传,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168-社保局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