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社会福利院集中隔离场所应急改造工程竣工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的乐至县社会福利院集中隔离场所应急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社会福利院集中隔离场所应急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2〕150号)批复项目立项,项目拟设置三区两通道、污染物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改造优化室外管网、挡土墙、围墙、门禁等符合隔离场所要求,项目总投资1409万元。
乐至县社会福利院集中隔离场所应急改造工程结算资料反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146611.74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民政局及其相关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组织了工程竣工验收等,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但在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93205.71元、项目建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乐至县民政局提出了应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在项目建设中加强对建设工程结算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投资控制、结算办理、结算编制等主体责任,加强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核等审计建议。
对于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民政局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