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回澜镇场镇道路黑化提质改造
工程的审计结果
2024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乐至县蟠龙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5月,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回澜镇场镇道路黑化提质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9〕123号)同意立项建设。拟铺设沥青路面约12689㎡,改建人行道约4816㎡,标线工程。项目总投资380万元。
乐至县回澜镇场镇道路黑化提质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3390200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基本履行了建设程序,依法进行招投标。但存在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
(二)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
(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四)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提出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合同履行监督与管理机制,强化合同刚性约束,依法依约追究各参建单位的违约责任等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回澜镇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