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问答
问:202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答: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和2023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从2024年1月起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问:2024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答: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7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3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9%;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5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6元/月。
(三)适当倾斜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以下三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累加调整。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
1.高龄退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未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25元;
(2)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50元;
(3)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8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在一类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5元、12元、20元、30元、45元、6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