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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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生产经营主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做好就业帮扶载体建设,按照《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人社发〔2022〕3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的创建工作,为脱贫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近就业机会。经创建意愿对接、部门联合走访和专题工作讨论,经公示无异议,认定“乐至县石湍镇川龙家庭农场”“乐至县安乐柠檬专业合作社”“乐至县宝林华严牡丹园家庭农场”三家生产经营主体为就业帮扶车间。
请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积极发挥稳岗帮扶作用,根据自身用工需求,扩大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为脱贫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助力脱贫家庭就业增收。
附件:乐至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名单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
乐至县2024年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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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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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主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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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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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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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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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湍镇川龙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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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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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场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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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安乐柠檬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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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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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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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宝林华严牡丹园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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