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教育改革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负责全县各类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4.负责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
5.是制定教职工的编制方案和编制调整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教师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县教体系统各学校单位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教体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持续加强阵地管理。切实加强教体系统政务“两微一端”、QQ、短视频等管理和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意识形态管控,净化思想环境,筑牢思政防线,牢牢把握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在重大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有清醒认识,明辩是非,敢于斗争。三是不断健全组织建设。加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面完成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四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持续落实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和党员全员培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双培工程”力度,不断将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发展为党员,将优秀党员培养成为骨干教师。五是不断规范基本活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落实“5 N”模式“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相关制度,继续规范和加强党费缴纳管理和使用。六是持续打造党建品牌。持续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学校,实现“一校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在全县教体系统再培育2个县级党建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
(二)改善办学条件,做好教育民生。一是落实项目工程建设。完成2024年重点项目工作。推进乐至中学玉龙分校建设;加快推进迁建乐至县童家镇文峰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高级职业中学产教融合中心等项目;推进学校改建及维修工作。二是持续深入落实“双减”要求。认真分析学情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强化作业完成指导,加强面批讲解及时反馈,做好答疑辅导,不要求学生家长自批自改作业,避免“学校减负,家长增负”现象;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育人主体地位。三是加强学校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应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管”“培”“用”工作,重点改善学校照明系统,完善学校多媒体设备、课桌椅等,特别要督促学校用好创客教室、学科教室、心理辅导室、多媒体教室等设备设施,让教学设备设施发挥出更好更高的效益。四是抓实做细民生实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学生资助工作在抓实做细上下功夫,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覆盖到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平安和谐。一是深化作风建设。扎实推进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强化社评工作和重点工作推进,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大走访”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强化监督检查,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强化案件查办,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强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继续开展学校财务、食堂专项及校长离任(任中)审计。二是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加大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高中、初中新生肺结核筛查,确保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率达100%。三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作用,依法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与职责,形成防控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法治意识、自我保护和面临突发事件自救自护能力。加大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发现一处限期整改一处,做到隐患不留死角,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四是做好后勤工作。着力提升学校后勤保障服务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不发生一起因后勤管理服务引发的不稳定群体性事件,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后勤。改进作风,切实强化后勤战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后勤政治生态。突出重点,提升学校后勤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后勤保障服务、校园超市、学生用品管理。加强寄宿制学生管理。依法合规,抓好教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学校及师生安全风险。
(四)推进综合改革,教体融合发展。一是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中小学校设党委、党总支的学校实行书记、校长分设;设党支部的学校实行书记、校长“一肩挑”,配备专职副书记。我们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领导作用,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等党的建设和学生的德育工作,培养新时代需要的教育师资的未来人才。二是推进学区治理制改革。充分考虑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将全县划分为五个学区,深化“县管校聘”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学区中心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打破校际壁垒,实现教育资源集约节约,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三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改革。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6%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按照新建第四、五、六、七、八、九公办园规划,做好2024年启动1—2所城区公办园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25年学前教育达到“86.55”规定。四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改革。我县拟于2030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我们将加快城乡校点布局调整,2024年将撤销乐至县石佛镇太极小学、乐至县宝林镇永和小学等12个小学教学点(幼儿园),乐至县石佛镇保安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等19所学校调整办学类型。有重点的分年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硬软件建设。加快推进文峰九义校迁建项目建设,实现区域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五是推进普通高中品质示范发展改革。支持乐至中学省一级示范高中动态监测取得实际成效;加快乐至中学玉龙校区项目建设,预计2024年9月投入使用,将新增学位4500个。六是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品牌发展改革。支持高级职中省三星级“三名工程”建设,补齐资源短板。推进职业教育“多元”人才培训模式,满足学生“升学 就业”需求,开展“校企合作、入企探岗”专项行动,为企业用工需求提供技能人才支撑。七是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改革标准,从基础保障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入手,加大保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创造条件、尽最大努力满足新高考改革需求,不断提升保障改革的能力水平。八是推进体育教育深度融合发展改革。按照“就地转化一批、投入改造一批、规划建设一批”的思路,分三年建设达到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2.6平方米的标准。其中,2023年新增19.73万平方米,人均达到1.86平方米;2024年新增24.03万平方米,人均达到2.24平方米;2025年新增11.39万平方米,人均达到2.6平方米。坚定“无强度不体育、无体育不教育”的理念,切实抓细抓实学校体育工作,每所学校选择1—2项优势体育项目做大做强做响特色,保证体育课程课时,保证体育课有强度、有对抗,培养学生体育精神,促进学生在比赛中提高竞技水平,在评比中提高学校的发展水平。
(五)狠抓队伍建设,提高育人素养。一是继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从严正风纪,扎实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树立规矩、挺纪在前,加强学校干部教职员工的日常管理。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突出师德为先、注重实干、注重业绩的鲜明导向,对违背师德师风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继续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继续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省)培,组织开展校(园)长全员培训、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岗位培训、教师职业道德培训、新聘教师上岗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持力做好交流跟岗。继续实施与成渝地区(市、县)签订的合作交流协议,选派学校领导、骨干教师挂职跟岗;继续开展城乡校长教师交流,加大教师轮岗交流力度;艺体教师、特校教师、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在适当承担本校教学工作的同时,以走教的形式交流到薄弱学校任教。
(六)夯实教育管理,提升教育质量。一是抓实教研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有效教学教研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以课题为龙头,以活动为载体,以课堂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履行“研究、指导、管理、服务”的工作职责,提炼科研成果,提升科研品质,引领教师成长,塑造学校品牌,打造“有效教学特色学校”让教研成为学校发展的支点,成为教育强校建设的“助推剂”。二是加强课后服务管理指导。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家长接送学生困难问题,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校在课后服务中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三是强化过程管理提升质量。认真做好小学、初中、高中学校招生、课改、过程指导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继续严格执行省、市规定,把解决大班额,违规补课、考试、编班、招生、推荐使用教辅等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点抓好抓落实;认真做好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继续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提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聚焦减负提质增效,全力完成教育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9个。主要包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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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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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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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业余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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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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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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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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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吴仲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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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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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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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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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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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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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城东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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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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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城西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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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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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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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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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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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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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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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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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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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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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宝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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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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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良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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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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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大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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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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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石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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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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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回澜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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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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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石湍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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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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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希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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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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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南塔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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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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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机车天池希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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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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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吴仲良第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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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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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南塔成人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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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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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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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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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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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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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牌楼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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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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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佛星镇明德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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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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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孔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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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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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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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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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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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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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新团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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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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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文峰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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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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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高寺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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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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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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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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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香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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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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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永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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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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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高峰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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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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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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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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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天镇明德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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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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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天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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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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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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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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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大佛镇大堰坎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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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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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大佛镇东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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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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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高寺镇凉水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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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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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放生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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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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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放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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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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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宝林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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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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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宝林镇新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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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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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宝林镇宝石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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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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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动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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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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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动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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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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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动镇新观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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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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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动镇明德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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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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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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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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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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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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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镇三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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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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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和场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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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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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和场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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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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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中和场镇金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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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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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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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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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八一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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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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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生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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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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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金顺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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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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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金顺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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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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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金顺镇象龙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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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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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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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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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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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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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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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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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保安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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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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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佛镇明德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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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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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龙门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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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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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龙门镇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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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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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龙门镇三星桥吴仲良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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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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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吴仲良第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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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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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蟠龙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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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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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蟠龙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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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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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湍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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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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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湍镇和兴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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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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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县吴仲良第六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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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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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通旅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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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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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通旅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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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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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双河场乡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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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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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双河场乡东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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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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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吴元鑫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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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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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土桥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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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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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童家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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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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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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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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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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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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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东山镇新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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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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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龙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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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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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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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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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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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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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劳动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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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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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盛池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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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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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金顺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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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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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良安镇全胜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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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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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石湍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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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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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通旅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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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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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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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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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回澜镇龙溪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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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其他支出。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4697.2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77421.34万元减少272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430.6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57.79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614.7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减少420.8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收入预算7469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17.28万元,占98.8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80万元,占1.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支出预算746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62.98万元,占88.57%;项目支出8534.3万元,占11.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17.2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120.54万元减少230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430.6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57.79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614.78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817.2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7937.88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5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08.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817.2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76120.54万元减少230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430.68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57.79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614.7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教育支出57937.88万元,占78.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26万元,占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5.18万元,占9.30%; 卫生健康支出3451.31万元,占4.68%;住房保障支出5508.65万元,占7.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47.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行政类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行政类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教育督导业务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2.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事业类教育管理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事业类日常公用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4430.5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幼儿园基本支出,包括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县幼儿园项目支出,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学前免保教费、学校校园安保经费。
4.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4016.0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基本支出,包括公办小学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项目支出,包括义教免作业本、义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学校校园安保经费。
5.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75.8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基本支出,包括公办初中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初中项目支出,包括义教免作业本、义教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学校校园安保经费。
6.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5687.0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普通高中基本支出,包括公办普通高中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项目支出,包括普高国家助学金、普高免学费、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经费、学校校园安保经费。
7.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766.7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基本支出,包括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全县公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项目支出,包括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建档立卡中职学生资助、学校校园安保经费。
8.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09万元,主要用于:本县特殊学校教育基本支出,包括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2024年预算数为548.27万元,主要用于:本县教师进修学校基本支出,包括教师进修学校教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54.26万元,主要用于:业余体校基本支出,包括业余体校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865.18万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4万元,用于为行政类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1.56万元,用于为事业类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46.40万元,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508.65万,用于为职工补助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162.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93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族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22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3.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安排。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本年度无此项预算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66.12万元)减少79.66%。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学校未预算义教生均公用经费,2023年的义教生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中预算了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教体系统各单位因公务接待外单位人员以及外宾发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外单位(外宾)来校参加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学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确需开支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用于教体局机关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机关2024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2.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5.01万元增加7.11万元,增加6.77%,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就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局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乐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财政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举办财政管理业务培训的经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zip
附件:乐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