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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录入时间: 2023/6/19      浏览: 1120

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促进乐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供地计划编制是指导2023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满足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用地的需求,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对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控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工业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加快建成住房去库存,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保障乐至县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5)《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6)《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7)《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2.技术依据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源部2010年8月8日发布,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3.数据依据

(1)《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2〕1615号);

(2)各部门(单位)土地供应计划申请表(2023年度);

(3)乐至县2008年以来供地项目台账;

(4)乐至县2008—2022年批而未供台账;

(5)乐至县历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大力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基础性项目设施建设,建立以供给引导需求的新机制,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为乐至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严控增量,深挖存量。认真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增量配置;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安排供应储备土地、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2.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商贸服务业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民生改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3.统筹兼顾,城乡联动。统筹做好县城、园区、中心镇建设,加快基础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各类用地,推动全县土地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4.健全机制,节约集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完善产业项目准入制度和供地方式。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促进成长型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继续强化审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54.5664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3554公顷,工业用地50.3317公顷,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20.7589公顷,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建设用地4.7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869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2.111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公顷。

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拓展城市发展新空间。房地产开发用地多分布于县城;工业用地以引领产业项目进园区为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乡镇为主,多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主要为交通工程项目及县城内路网项目。

(四)住宅用地供应量及明细

按照“以人定房、以房定地”的原则,对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等作出统筹安排,2023年度乐至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约25.4989公顷,其中租赁房用地0公顷,商品房用地20.7589公顷,安置房用地4.74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落实城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城区空间发展意图,促进中心城镇、新农村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小城镇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二)优化土地供地结构。坚持项目供地有保有压,对高新技术产业、县重点工程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加大土地供地力度,确保项目用地;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和控制产能过剩项目,对高污染、高能耗工业项目和产能过剩项目停止供地。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建立土地利用状况、用地效益和土地管理绩效等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做好开发园区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估工作。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工业项目增加建设规模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房产开发项目利用地下空间的,应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办理供地手续。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不断健全政府储备、统一供地、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地机制。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操作规范,规范土地市场,发挥地价对市场的调控作用。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严格按照供地计划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一经批准,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宗地、用途开展供地工作,对不在计划内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供地。涉及位置、用途等变更的必须经原批准机关同意后,方可安排土地供地。

(二)完善管理机制,加快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完善项目用地的跟踪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计划项目落地建设。

(三)强化供地监管,继续做好供地项目网上填报。继续做好全县土地供地项目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中的填报工作,通过实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统一网上填报,方便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有效规范全县土地市场秩序。

(四)严肃供地纪律,规范项目供地程序。用地单位所需用地必须做到供地审批资料完善,严格按照供地政策依法、依规实施供地。对违反供地程序,徇私舞弊、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

小计

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城镇住宅-租赁型商品住房用地

城镇住宅-共同产权住房用地

城镇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建设用地

254.5664

0.3554

50.3317

25.4989

0

0

20.7589

0

0

0

4.74

13.8693

162.1111

2.4

0

 

 

 

 

 

附件2

乐至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公顷)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1

(2022)8号地块 

望城大道西侧 

4.78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拍卖出让

2023年

2

 (2023)5号地块

望城大道西侧

3.042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拍卖出让

2023年

3

(2023)9号地块

望城大道西侧与盐湖大道交叉处

6.5586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拍卖出让

2023年

4

(2023)10号地块

盐湖大道北侧

6.3753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拍卖出让

2023年

5

文峰工业园区安置房

文峰大道东侧

4.783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划拨

2023年

合计

 

25.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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