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申请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就业见习申请
二、服务内容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见习申请,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负责进行就业见习推荐。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就业见习补贴……第十条: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第三章(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一)申请对象。参加见习的人员应是毕业后未实现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二)申请程序。见习毕业生向市(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参加见习申请。
五、实施主体
服务对象申请岗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六、办理条件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民族地区、贫困县可扩大到中职、技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
七、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其中之一均可);
2.毕业证(失业青年可不提供);
3.就业创业证;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乐至县民乐路8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股;
网上办理:1.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03.218.134/;
2.四川政务服务
http://www.sczwfw.gov.cn/;
3.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
九、服务时间
1.现场办理:工作日 08:30—12:00;14:30—18:00;
2.网上办理:全天。
十、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电子方式送达:通过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送办理结果。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乐至县民乐路87号人力资源大楼二楼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指导股;
电话咨询:028-23322434。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28-23322527。
十五、备注
1.材料3、4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再提交。
2.材料2可通过部门间信息系统协同获取,可不提交;若信息系统协同获取不成功,可采用容缺受理模式先行受理,待相关材料补齐后,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