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学习《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
3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扎实有序做好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乐至的传播度及影响力,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行动,在机关职工会上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会上,与会职工就《条例》的总则、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应用、信用主体权益保障等章节进行了学习。深入了解了立法目的、社会信用的概念、《条例》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明白了认定失信行为的依据有哪些,怎样惩戒失信主体,怎样激励信用良好主体,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诚实守约的法治意识。
局领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意识到诚实守信已步入法治化轨道,以身作则,做诚信公民。切实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下一步要会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带《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街道、进政务大厅,多方式开展诚信宣传,积极普及信用知识,营造正向信用氛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面,提高单位、企业和群众的信用意识,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形成“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意识,努力推动乐至县社会信用环境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