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5号)、《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23〕38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对乐至县2023年度财会监督及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前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结合2022年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情况,对照检查指标(《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指标及说明》),逐项现场查验并评价打分。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以及2022年度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如有必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四、检查人员及被检查单位名单
第一组
检查人员:杨 凌 乐至县财政局
熊彬杰 乐至县财政局
赵 晶 乐至县财政局
被检查单位:乐至县双河场乡人民政府、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至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第二组
检查人员:刘爱华 乐至县财政局
伍 洁 乐至县司法局
唐 连 乐至县财政局
被检查单位:乐至县乡村振兴局、乐至县劳动镇明德九年义务学校、乐至县信访局。
第三组
检查人员:邹嘉宸 乐至县财政局
段智慧 乐至县蟠龙镇财政所
宋钰玲 乐至县财政局
被检查单位:乐至县东山镇初级中学、乐至县人民法院、乐至县总工会。
第四组
检查人员:吴佳慧 乐至县财政局
雷玉梅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倪小珺 乐至县财政局
被检查单位:乐至县东山镇卫生院、乐至县林业局、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党校。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杨凌 联系电话:028-23324001)
乐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