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用人单位发生撤销、合并、改制或成建制转出等情形,且参保单位无社会保险欠费、退费等未办结业务;单位名下无参保人员。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由单位法人申请办理
批准撤销、注销、合并、改制或成建制转出的文书。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现场办理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机保局(园林路36号)
咨询电话 :028-23324232
网 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 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