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卡人在社会保障卡正式挂失后,方能补领社会保障卡。补领时,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卡经办服务网点办理。
二、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卡到期、损坏,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相貌与卡面照片发生显著变化,持卡人姓名或证
件号码发生变化,卡片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更换发卡银行等原因,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卡经办服务网点换领社会保障卡。
三、持卡人在年满18周岁后,应及时换领社会保障卡。
本条依据《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经办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