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乐至县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年来,县审计局实施了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32个审计项目(政府投资审计决算、结算项目18个),查出问题及管理不规范资金共计59015.6万元,其中: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投资3473.8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4条。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事项或线索13件。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拼经济,聚精会神搞建设,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深化改革,预算收入平稳增长。创新实施“1 2 3”模式,全力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强财政资金统筹调控和聚力增效能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2022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亿元,同口径增长9.9%。其中:税收占比44%,比上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39.3亿元,同比增长3.6%。积极向上争取资金51.94亿元,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127.46%,其中,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1.49亿元,占全市争取资金总额的22.06%。
——聚焦民生,有力增进民生福祉。坚持落实“三保”保障,坚持预算安排优先、预算下达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原则,全力保障各项重点和民生工程支出。2022年“三保”支出27.19亿元(其中:保工资10.97亿元、保运转0.64亿元、保基本民生15.58亿元)。加大教育投入,全年教育支出62651万元,全面保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任务。
——强化整改,审计监督实效不断增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大力推进审计整改专项行动,坚持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格局初步形成,推动整改问题金额2.68亿元,其中:上缴财政5.57万元,统筹盘活资金8040.08万元,返还原资金渠道13.71万元,加快拨付资金197.53万元,其他方式整改金额18577.82万元。
一、2022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2年度乐至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政府债务化解、暂付款存量消化、预算内基本建设及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9.22亿元,支出46.53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17亿元,支出26.62亿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7亿元,支出2.11亿元(剔除以前年度已上划省归集管理基金投资收益5.59亿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63万元,支出96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按照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可持续、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三保一优一防”为前提,统筹编制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基本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为支持企业发展、助推养殖业发展、推动项目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严格政府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财政风险防控基本得到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下达不及时。超过30日分解下达2020年度至2022年度动物防疫补助资金757.92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1.资金闲置912.21万元。截至2023年4月底,2个项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912.21万元未按工程进度支付,结存在县主管部门。
2.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不到位2309.70万元。截至2023年5月底,收回的存量资金及以前年度分配后的专项补助资金2200.57万元尚未安排使用,2个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109.13万元。
3.债券资金管理不严425.26万元。截至2023年4月底,2个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支付195万元。1个项目资金闲置230.26万元超过1年。
4.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48422.09万元。
(三)财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1个单位超标准补助外经贸资金0.12万元。2个单位扩大专项资金开支范围27.91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乐至县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四川省乐至实验中学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各类问题金额11.7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以上单位能够按照县财政下达的预算收入支出执行,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财政收支决算数据基本真实,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1个单位部分经济科目预算执行率低,2022年,其他交通费用年初预算1万元,该预算未执行,执行率为0%。
(二)未严格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及会计核算不规范。1个单位根据路程远近程度,造册定额发放专家评审交通费3.08万元。1个单位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0.88万元,超范围列支体育教师服装费1.13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有待加强。1个单位未将应作为固定资产的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核算5.05万元,国有资产收益未上缴财政0.63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完成了金顺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回澜镇人民政府2021—2022年度2个乡镇的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各类问题金额290.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金顺镇、回澜镇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状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年度内实现了收支平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严,违规发放补助5.69万元。1个乡镇违规发放补助5.69万元,其中:特困户死亡后领取特困补助、养老保险1.08万元;低保户拥有商业用房后仍领取低保补助1.88万元;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发放蚕桑技术员误工补助2.73万元。
(二)财政资金统筹有待加强,涉及问题金额29.87万元。
2个乡镇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县财政24.55万元。2个乡镇应缴未缴收回的违规资金4.49万元。
(三)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涉及问题金额255.24万元。
1.违规发放津补贴等5.79万元。1个乡镇违规发放津补贴5.28万元。1个乡镇违规为职工购买下村小额意外保险0.34万元,多报销、虚报差旅费0.17万元。
2.“三公经费”管理不严3.45万元。1个乡镇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误餐费2.15万元,在培训费中列支会议费0.82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0.48万元。
3.资金支付不及时8.38万元。1个乡镇天保工程造林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2.42万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3.67万元,2021年厕所革命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1万元。1个乡镇未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1.29万元。
4.对外借款长期未收回93.81万元。2个乡镇存在长期借款93.81万元未收回。
5.违规拨付、挤占村级运行经费143.81万元。1个乡镇违规拨付村级运行经费到村干部个人账户117.61万元,挤占村级运行经费26.2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对18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开展了审计,工程结算价款4.67亿元,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708.58万元,核减工程结算价款3473.82万元,占7.4%。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控不力,涉及问题金额3521.98万元。
1.高估冒算问题依然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87.33万元。1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注1)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87.33万元。
2.合同建立不合规。1个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计价形式不明确。
3.工程结算价款依据不充分97.68万元。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将未施工工程项目纳入价款结算39.87万元。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清单内主体工程材料调差增加工程结算价款57.81万元的依据不充分。
4.重复施工、设备闲置导致财政资金损失36.97万元。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复施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35万元。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备闲置导致财政资金损失1.97万元。
5.工程施工程序监督不严。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或未批先建;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完成变更审批程序。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检测单位涉嫌违法转包。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违法转包。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验收不符合验收规定。
(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涉及问题金额95.12万元。
1.违规支付监理费、设计费等或挤占建设成本费用80.14万元。1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注2)违规支付监理费、设计费、青苗费或挤占建设成本80.14万元。
2.无依据支付14.98万元。3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注3)挤占建设成本14.98万元。
(三)财务会计核算水平有待提高。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原始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17.75万元,大额支付现金共计21.74万元。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付工程设计咨询费等待摊投资48.64万元的核算依据不充分,会计核算不及时导致竣工财务决算数据不真实。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待摊投资记账依据不充分金额3.35万元。
(四)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未严格执行。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理未公开招标,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机构未履约。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应急项目规避公开招标投标。1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统筹,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一是积极应对当前财政收支严峻形势,加强财政资源资产统筹和财政支出政策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及时性和资金安排的精准性。二是加强与上级联系沟通,积极对接政策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夯实预算编制基础,优化资金分配,切实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二是强化执行管理,强化资金使用和项目推进跟踪问效,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督促部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促进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
(三)严守安全红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积极防范财政安全风险。加强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推进资金加快使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落实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风险防控,防止财政资金损失。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健全细化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国企金融业务,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典型问题,严肃追责。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抓紧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督促落实,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重点督查,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责任重大。县审计局将在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决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坚定扛起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的使命担当,不断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广度,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党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为促进乐至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