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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录入时间: 2023/10/17      浏览: 5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乐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0228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015号)批复项目立项建设,项目业主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拟建乐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隔离病区约3000平方米,设置传染病隔离病区病房50间,传染病隔离病床100张,设置4个医生办公室,2个护理站;购买有创(无创)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配置雨污管网、医用送风系统及医用设备带等配备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该项目完成工程投资4627562.9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4469104.61元(其中:建设工程4368000元、供水安装工程31104.61元、低压配电工程70000元),待摊投资158458.30元(设计费40000元、监理费100000元、造价咨询费18458.30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完成了工程建设任务,但存在工程结算价款不实、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与工程结算资料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1.抽审部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35890.10元。

2.工程资料数据矛盾导致人工费结算不真实。

3.部分项目设计图、竣工图与工程结算资料不一致影响工程结算价款的准确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与工程结算资料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核减工程投资,依规依约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对竣工财务决算账表不一致,责令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改正。

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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