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备注: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事项简述:城乡居民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主体: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设立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3.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
申办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生及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
申办材料: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户口簿;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注:1.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 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 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
办理渠道:1.现场办理: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办公地址 2.网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3.手机端 :四川人社(备注:全省通办)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及标准:免费
结果反馈:1.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2.网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3.手机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 进行查询
办理时间: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办公时间
咨询查询途径:1.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 2.咨询服务热线12345或12333
监督投诉渠道: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本条依据《四川省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