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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7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录入时间: 2023/7/4   来源: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   浏览: 33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74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742023710(共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8-23325092

通讯地址四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新南路97

     编:6415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cdwzq-4标2号拌合站项目

附件:资环审批乐〔2023〕16号关于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成都至营山段站前工程cdwzq-4标2号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202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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