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生猪现代种业种猪质量监督检查测试中心
建设用地的批复
乐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四川生猪现代种业种猪质量监督检查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方案的请示》(乐自然资〔2023〕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2020年第8批次建设 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1〕587 号)批准征收的位于高寺镇高寺社区14组的国有土地10337平方米、《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2021 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2〕558 号)批准征收的位于高寺镇高寺社区14组的国有土地5312平方 米,共计15649平方米(折合23.4735亩)无偿划拨给四川省畜 牧科学研究院,按规划设计进行四川生猪现代种业种猪质量监督检查测试中心建设。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