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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备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名单
录入时间: 2023/4/14      浏览: 3073

以下人员列入具备待遇领取资格人员名单:

主动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基层服务组织办理资格认证的人员;通过互联网或手机 APP 的人脸识别等自助认证方式确认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经所在管理单位(含具有社会化管理职能的单位)确认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有非危重疾病住院信息的人员;有乘坐飞机、火车记录的人员;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的可以确认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

本条依据《四川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暂行(川社险办〔20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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