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高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高寺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总编制人数85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31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管理岗编制2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46人、事业编制31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管理岗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67人。
(二)职能简介
高寺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是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财政所,负责乡镇财务管理,代管村社财务等工作;便民服务中心,牵头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脱贫攻坚、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水利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服务工作;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环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房改造等相关服务工作;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目标绩效、文电会务、保密机要、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党建办公室,统筹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关党建、群团事务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基层站所、县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村镇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经济合作、统计、扶贫开发、产业发展和项目推进管理等工作;基层治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完善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 维稳、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灾等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严格《预算法》执行
既不随意扩大预算也不随意缩减预算,严格固定开支标准,定额公用开支,预算专项支出,杜绝新增负债:一是确保重点支出和法定增资的资金需要,认真做好保工资发放、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三保”工作需要,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二是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做好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收支平衡,从严控制接待费、租车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集约财政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二)合理调度使用资金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有效化解乡镇历史债务。二是按照年初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序。三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四是着眼群众所需,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五是发挥好镇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理清财政收支,为镇党委、镇政府当家理财提供数据支撑。
(三)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活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保障力度,着力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加大公益性事业投入,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
(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完善部门预算的编制办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统筹安排收支,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财政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刚性约束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规范资金使用,认真贯彻财经法纪法规,依法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中。
(六)保障机构高效运转
按规定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2110.62万元,较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总数1835.4437万元,增加275.1763万元,增长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0.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2110.62万元,较2022年单位预算支出总数1835.4437万元,增长14.9%。其中:基本支出2110.62万元,占100%。
(三)专项资金说明
2023年单位预算专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寺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本年度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02%。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同级部门工作交流等日常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0%。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高寺镇预算批复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