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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录入时间: 2023/3/20      浏览: 4348

     一、单位概况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总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事业专业技术岗编制17人;实有在职行政人员20事业事业专业技术岗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15人。

)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等领域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并组织实施。

2.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和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指导镇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章程履行职责。

3.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管理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企业培育,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5.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 疾人、教育体育、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工作。

6.负责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加强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村(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7.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升级转型、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化生活繁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脱贫攻坚等工作。

8.负责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推进和谐宜居乡村建设。承担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防邪、禁毒、民族宗教等工作。

9.负责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领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10.负责拟订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乡村道路及公共设施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审批工作。

1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12.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机制,构— 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13.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自然资源、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生态及安全。

14.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机构及村(社区)账务的核算和监督。

1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出)乡镇单位的干部。负责辖区内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16.根据法定职责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各类社会事务服务等职责,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17.负责协助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1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预算法》的宣传,严格按《预算法》执行。既不随意扩大预算也不随意缩减预算,严格固定开支按标准,公用开支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预算一是确保重点支出和法定增资的资金需要。认真做好“三保”工作:保工资发放、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二是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事关使用效益和财政收支平衡,从严控制接待费、租车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约财政资金。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

2.精心组织,合理调度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狠抓税收均衡入库,同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工作,收干收尽各项税收应收数,为今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有效化解乡镇债务负担,确保我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三是必须按照年初财政预算,严格支出管理,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确保工资按月发放。四是加大资金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资金管理,严格财经纪律,预防腐败现象,使有限的资金安全有序地用在刀刃上,发挥其最大的使用效益。五是积极组织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事情。六是真正发挥好为镇党委、镇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作用,为镇党委、镇政府当家理财出谋划策。

3.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造福百姓。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足用活农村财政奖补政策,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高质量地用好农民补贴网,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办法,不断放大致富农民财政政策效应,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努力支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加快发展公益性事业,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需求;加大美好乡村建设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蟠龙和谐发展。

4.规范有序,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认真贯彻财经法纪法规,切实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中。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抓好公务卡制度改革。转变财政监督思路,整合监督资源,突出事前、事中监督,抓住财政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检查型监督向管理型监督的转变。通过制度约束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855.71万元,较2022单位预算收入总数740.51万元,增加115.2万元,增长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5.7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855.71万元,较2022单位预算支出总数740.51万元,增长16%%。其中:基本支出855.71万元,占100%

(三)专项资金说明

2023单位预算专项支出855.7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291.44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大事务9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36.02万元、财政事务7.7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4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国防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等涉及国防相关事务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等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机关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支出等。

5.卫生健康支出26.9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单位医疗保险相关缴费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319.5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等方面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用于承担政府事务开展过程中租赁交通工具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47.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依法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用于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蟠龙镇人民政府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无。

2.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政府部门公务接待等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附件:部门预算批复表-(乐至县蟠龙镇人民政府)(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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