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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2022第12号)
录入时间: 2022/10/5      浏览: 44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部分场所开放。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暂停开 放宗教场所、电影院、网吧、电子游艺厅、歌舞厅、KTV、棋 牌室(麻将馆)、剧本杀、密室逃脱、洗浴场所、游泳池、健身 房、民宿、网约房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暂停图书馆、文化 馆、体育馆等文化场所开放。关闭景区景点。养老机构、公安监 所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控。宾馆酒店、小区、车 站 、 医 疗 机 构 、 药 店 、 商 场 超 市 、 交 通 卡 点 等 场 所 严 格 执 行 测 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风险地区旅居史、行程卡 — — 及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医疗机构就诊和陪护人员凭 24 小 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医院)刚性要求。原则上严禁举办所有聚 集性活动(含广场舞)。餐饮单位暂停举办 50 人以上的集体性 聚餐、宴席,堂食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接待量的 50%,同桌就餐 人员不得超过 10 人,鼓励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实施无接 触配送服务。禁止举办农村坝坝宴。同时,各类经营场所执行 错峰限流、人数不超过最大承接量 50%要求。对未落实疫情防 控要求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接受核酸检测, 减少聚集性活动,共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本通告自 2022 年 10 月 5 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 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感谢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乐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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