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材料:户口簿。
二、适用事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三、适用条件:户籍转入我省所在县(市、区)后,申请
将原户籍所在地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到我省现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提供了我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但未携带户口簿的。 四、承诺方式:参保人签字承诺。
五、核实方式:部门间数据比对。
本条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川社险办〔202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