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非遗工坊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文旅办发〔2022〕63号)及《资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资阳市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资文广旅发〔2022〕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助力乡村振兴,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合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非遗工坊”审核认定工作。
根据非遗项目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申请,评审委员会对照认定标准进行了审核和集体讨论,拟推荐四川省兄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为乐至县非遗工坊,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单位或个人实名提出书面申述,逾期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23353073
附件:乐至县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
乐至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
乐至县非遗工坊拟认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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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工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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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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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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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坊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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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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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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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外婆坛子肉制作非遗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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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兄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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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外婆坛子肉制作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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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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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
东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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