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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项目维护服务指南
录入时间: 2022/9/14      浏览: 63711
乐至县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项目维护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项目维护。

二、事项简述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建设施工企业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项目维护:

1.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发生变更;

2.建设工程量追加;

3.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的,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的,可以向办理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4.建设施工单位信息变更。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能源局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3.《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66号)

六、申办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工期、项目工程量、取消总包资格的等信息发生变更的。

七、申办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工期变更:

①开工晚于施工合同时间变更提供开工告知书;

②施工企业因拆迁问题、发包方过失、天气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建设项目拖延的提供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延期施工报告。

2.施工企业因建设工程量追加等原因导致项目延期:

①建筑施工补充合同;

②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追加工程造价证明材料。

3.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取消,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失去承包资格,总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参保:

①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费的说明;

②缴费发票原件;

③发包单位的确认材料;

④通过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确认材料。

3.建设施工单位信息变更:

《四川省建设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服务大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28-23322068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8-12333

十五、备注

上述资料都需提供原件核验,其中总承包单位申请退费的说明、缴费发票需收取原件。

 
 

1.3.3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增减申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增减申报。

二、事项简述

工程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将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能源局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

3.《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49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7〕66号)

六、申办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且缴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人员增减变更情况应当及时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申办材料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人员增减申请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  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服务大厅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28-23322068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8-12333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1.4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1.4.1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事项简述

已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六、申办条件

具有加载统一信用代码证照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改制或成建制转出等情形,应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七、申办材料

企业在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注销且无社会保险欠费、退费等未办结业务的,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通过联网数据同步完成企业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自助经办或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四川省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申报表》(网上经办时无需提供);

2.市场监管等部门注销、吊销或法院批准破产等相关材料(未能同步完成社会保险联网注销登记的提供)。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渠道

现场办理: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服务大厅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1.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通过接收市场监管等部门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同步办理。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28-23322068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28-12333

十五、备注

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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