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8日—2022年9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 23325092
通讯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新南路9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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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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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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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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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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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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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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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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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蟠龙河蟠龙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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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省 资阳 市 乐至 县 蟠龙 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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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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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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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6.04km,其中新建新建右岸堤防工程893.05m,左岸新建护岸工程1004.10m,河道疏浚6043.58m,新建下河梯步8处新建排涝涵管1处、改造漫水桥(桥面改造)、改造原电站引水明渠950m。河道治理段起点为蟠龙河水库下游1#石河堰处,距离蟠龙河水库大坝约2km。终点位于蟠龙河3#石河堰处,终点距离蟠龙河水库大坝约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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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所租赁的房屋的卫生设施,不外排;
施工废水:①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②含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清洗车辆和洒水降尘等作用;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洒水降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主要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临时施工场地采用打围作业,场地内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严格交通管制,在靠近敏感点施工段以及施工场地四周采取相应隔声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取得了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蟠龙河蟠龙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1〕409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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