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地相继爆发本土疫情,县域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快速出击、精准防控,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守好疫情防控第一道关口,切实当好“站哨人”。
筑牢药店疫情防控关。督促药店规范设置“一米线”,严格执行进店人员检测测温、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风险城市旅居史、48h核酸阴性证明)等防控要求,加强经营场所日常清洁、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
筑牢药店从业人员疫情防护关。督促从业人员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每周进行核酸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
筑牢“四类药物”实名登记销售关。要求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纸质登记,将信息推送辖区街道(社区)。对于体温≥37.3℃的购药者,不得向其销售相关药品,并引导其尽快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加强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监督检查全覆盖,针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零售药店及时进行约谈并责令改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乐至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60余家次,责令停业整顿5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