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突出问题导向,秉持“四力戒四注重”,持续巩固三年行动“开局之年”“集中攻坚”目标任务,全面护航“巩固提升”“1 10 2”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力戒“走马观花”,注重脚踏实地、躬身亲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最小工作单元实施方案》,坚持县级领导蹲点督导乡镇(街道)、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机制,实行“分条负责、分片包干、精细管理”;坚持目标引领,研究印发《关于预下达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目标任务的通知》,将重点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到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召开县安委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分析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专题研究下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研究形成《乐至县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乐至县安全生产落地落实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小落地落实。
二是力戒“放任自流”,注重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大安全”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强化风险隐患研判,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季度风险研判》《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下步重点工作任务》,突出道路交通、危化、建筑施工等15个重点领域,明确30处风险、63家重点防控提醒单位(点位),制定了有针对性、有效、可操作的61条管控措施,并落实了责任单位,切实做到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将风险牢牢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
三是力戒“蜻蜓点水”,注重精准把脉、细处着眼。持续巩固“开局之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成效,围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细化形成专项分工方案,以“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牢牢盯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燃气”“危化”两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三类整治”,针对发现的风险和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成立检查组346个,检查818次,检查单位2194家,排查一般隐患604处、已整改588处,排查重大隐患1处,已整改1 处,罚款 3.08万元,下达行政处罚书345份。
四是力戒“浅尝辄止”,注重刨根问底、追本溯源。全面推行“两个公示”,县安办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利用“两书一函”“闭环”推动问题“动态清零”,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同时,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安办、消防等部门组建大督查工作专班,盯紧春节、两会、清明等重点时段,围绕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演练、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以“四不两直”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检查,持续推动工作开展、任务推进、目标达成。清明节期间,共派出检查队30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7家,针对发现的9个隐患问题,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