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一)村(社区)要主动调查、核实辖区内人员减少情况,准确掌握本辖区内参保人员死亡情况,建立本地死亡人员信息台账,并按时上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口信息报告统计表》。
(二)村(社区)要明确 1 名干部为村(社区)协办员,负责收集、汇总已死亡人员名单,定期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报告死亡人口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口信息报告统计表》须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无死亡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负责追缴违规领取的城居保待遇。
本条依据《关于印发<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资社险〔202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