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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财政局2020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录入时间: 2021/12/24      浏览: 3652

2020年乐至县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供销社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业务发展股、财务审计股4个职能股室,无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全县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对全县供销社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研究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培训教育干部职工的职责等职能职责。

截至20201231日,乐至县供销社总编制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人,参公编制14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14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人,参公编制人员13人。

乐至县供销社2020年决算收入373.5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总额373.52万元,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52万元(人员经费250.4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3.0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100%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生产业务经营活动,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乐至县供销社在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3.35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26

30

15

91

实际得分

17.17

24.6

28.4

14.78

84.95

折算得分

 

 

 

 

93.35

得分率

86%

95%

95%

99%

93.35%

一、部门效益

(一)经济效益。2020年供销社牵头成立了乐至县农产品供应链协会,共有协会会员43个,涵盖了全县较大规模以上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品主要包括调味品、干杂粮、瓜果蔬菜、家禽家兔、禽蛋、鱼类等大宗农副产品。该协会与乐至工商银行合作,为全体协会会员授信8000多万农产品优惠低利率贷款(年利率在3.2-3.8%),对12户会员发放了农产品贷款2371万元,降低了协会会员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的成本和风险。部门经济指标较好。

(二)社会效益。一是保障磷化工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配合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完成了债权申报初审和公示,加强与公司职工的对话沟通和意见收集,会同县法院、管理人和县级相关部门拟定了职工诉求的处理方案,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预案,确保了公司破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职工稳定。二是积极化解历史问题,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落实了县供销社棉纺织厂土地的回收工作,积极推动该宗土地尽快挂牌处置,化解中心社、社属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部门整体社会效益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未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二是绩效目标填报不准确,如:时效指标错填为当年各级财政补助到位率为100%;三是数量指标与主要工作任务不匹配。

(二)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2020年县供销社决算表“三公”经费共0.5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45万元,增长率为26.67%;根据县供销社2020年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198.43万元,预算调整数133.83万元,调整率67.44%

(三)项目完成及时性有待提高。

2020年县供销社高寺镇清水村村级供销社项目计划于20209月完成建设,实际于20201124日完成项目建设,20201125日完成验收,项目完成存在滞后情况。

三、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建议县供销社根据工作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县供销社主动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前期调研,收集项目相关数据,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编制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基础,县供销社一是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应根据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编制和使用资金,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率,特别是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项目进度管理,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建议县供销社相关业务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督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以便按时投入使用。

 

附件2

 

2020年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2个股室。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生和惠民帮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民生工作年度计划,下达全县民生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全县惠民帮扶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等职能职责。

截至20201231日,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总编制数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2020年末实际在职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

2020年决算收入269.0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总额269.06万元,无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6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7万元(人员经费89.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67万元),项目支出167.49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总体预算执行率为100%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生和惠民帮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在绩效目标填报、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4.87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30

30

10

90

实际得分

17.94

27.62

30

9.83

85.39

折算得分

 

 

 

 

94.87

得分率

90%

92%

100%

98%

94.87%

一、部门效益

社会效益。通过发放应急救助资金、帮扶金、春节送温暖活动、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建设,体现了政府为困难群众“传递温暖、扶贫济困”的惠民政策,用爱心筑就惠民平台,用创新推进群团服务,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为困难群众缓解困难、解决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具体绩效目标合理性不够,完成整体绩效考核任务比率74.31万元,考核任务是什么未描述;二是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编制不准确,效益指标操作性不够,绩效目标细化量化。

(二)预算调整金额较大。

根据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2020年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74.31万元,涉及的预算调整数39.66万元,调整率53.37%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

根据县惠民帮扶中心提供的单位明细账及《乐至县政府采购立项申请书》,2020年乐至县惠民帮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数56.92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金额41.11万元,结余15.81万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加强。

(四)会计凭证附件内容不规范。

根据县惠民帮扶中心会计凭证:根据现场抽凭情况发现部分凭证附件不完整,如:2020630日记账13#21#凭证,1214#15#凭证附件未见费用报销单及报销人、证明人签字。1232#凭证内容与附件不符。

三、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的要求,做到纵向可追溯、横向可比对,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绩效目标与预算挂钩,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有关标准和要求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加强绩效目标的准确性。

(二)加强预算动态管理,提高采购执行进度。

建议该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需开展的工作情况,科学测算各项预算,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准确性。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县惠民帮扶中心相关财务人员要注意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定期对账务进行检查,发现错误及时整改。

 

附件3

 

2020年乐至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林业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法规股、林政资源管理股、造林绿化科技股共4个职能股室,所属事业单位14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个(乐至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其他事业单位13个(乐至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乐至县龙门报国寺自然保护区管理所、乐至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乐至县野生动物保护和林木种苗管理中心、乐至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乐至县天池林业工作站、乐至县童家林业工作站、乐至县大佛林业工作站、乐至县良安林业工作站、乐至县宝林林业工作站、乐至县石佛林业工作站、乐至县回澜林业工作站、乐至县石湍林业工作站)。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等职能职责。

截至20201231日,乐至县林业局总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参公编制8人,事业编制74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7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8人,参公编制人员6人,事业编制人员60人。

2020年决算收入8552.5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总额8530.9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21.52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855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8.43万元(人员经费1151.6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6.82万元),项目支出7292.55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9.75%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全县林业生产、建设、防治、管护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任务,使乐至县林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乐至县林业局在绩效目标填报、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3.99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30

30

20

100

实际得分

18.29

25.85

30

19.84

93.99

折算得分

 

 

 

 

93.99

得分率

91%

86%

100%

99%

93.99%

一、部门效益

(一)经济效益。

2020年县林业局按本地重点防治对象,对全县21个乡镇(街道),实施蜀柏毒蛾防治,其中地面人工防治面积41969亩,空中飞机防治面积21450亩,实现连续13年实现成灾率为零,为全县农业经济发展发挥关键作用。

(二)社会效益。

县林业局全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出动宣传车680车次,人员1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万份,宣传范围涉及全县21个乡镇(街道),2020年全年无火灾发生;县林业局为执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21154号)文件,通过对依法取得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户进行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关闭退出,及时作出补偿,共补偿蛇类养殖场3家、鼠养殖场2家,共补助养殖户335.70万元,帮助养殖户转型,起到了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同时保障群众利益的效果。部门整体社会效益较好。

(三)生态效益。

2020年底,乐至县森林面积93.16万亩较2019年净增加森林面积0.66万亩;森林蓄积预计达到241.3万立方米,较2019年净增加3.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3.3%,较2019年增加0.3%;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49.2万亩,森林面积的增加,有效改善全县有关生态指标,如对气候的影响,对水利设施的影响等。通过对依法取得四川省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户进行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关闭退出,及时作出补偿,帮助养殖户转型,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和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对防范公共卫生风险和保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绩效目标与工作任务不匹配。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中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设定为林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行日常开支和林业局项目开支,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为森林面积、防治面积、退耕还林验收面积。二是三级指标编制不清晰、指标值编制不正确,如时效指标填报为当年各级财政补助到位率为100%,数量指标-森林面积预计达到90万亩以上,而指标值为不低于县定目标97%,无法从文字描述上看两种提法是否为同一个数据。

(二)单位预算调整率较高,支付进度不均衡

根据乐至县林业局2020年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904.45万元,预算调整393.09万元,调整率43.46%;截至9月末累计预算支出2044.12万元,占9月底预算数7587.78万元的26.94%,而截至11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92.47%,支出进度明显不均衡。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待提高。

县林业局202010#44#46#会计凭证分别列支2018年个人差旅费3591元,2019年个人差旅费590元、2042元,不符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工作人员在市内外工作出差,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等按规定应报销差旅费的,原则上在出差后五天内报销差旅费”的规定。

三、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科学编制绩效目标。

建议县林业局应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合理、细化、量化的编制绩效指标,科学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对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充分、恰当的描述进行审核,绩效目标的指标值,应当具备明确、量化的特性,特别是产出和效益指标值,避免过于笼统和定性描述,尽量设定量化的、具有可考核性的绩效目标。

(二)加强预算动态管理,均衡安排使用资金。

建议县林业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同时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审核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的动态管理,实行动态监控,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预算,均衡使用财政资金,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建议县林业局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工作人员在市内外工作出差,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等按规定及时报销差旅费;各科室干部职工利用周末或其他时间开展的基层调研,可每月集中审核报销一次的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规定,避免引起有关财务风险。

 

附件4

 

2020年乐至县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信访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他信息因单位性质保密)。主要职能: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对本级人民政府其它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截至20201231日,乐至县信访局总编制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5人,事业编制人员3人。

乐至县信访局2020年决算收入274.2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总额273.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0.64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7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3万元(人员经费162.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6.06万元),项目支出81.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8.54%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上访量,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乐至县信访局在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1.11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30

30

10

90

实际得分

18.41

23.74

30

9.84

81.99

折算得分

 

 

 

 

91.11

得分率

92%

79%

100%

98%

91.11%

一、部门效益

(一)社会效益。2020年县信访局因疫情防控形势,加大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引导群众通过电话、网络投诉等方式反映切身诉求,畅通了信访渠道,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共收到网络投诉90件,办结90件,办结率100%2020年,县信访局深入基层共计排查群众身边热点难点问题236件,已化解问题236件,化解率100%,针对后疫情时期涌现出的特殊不稳定,经过多次排查,事前化解,目前该类信访事项总体表现平稳,将矛盾消除在萌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2020年全县受理初信初访196件,应受理未受理为零,一次性办结187件,办结率达95%;全年信访系统开展“信访三率”、“三张清单”、重复信访化解攻坚工作,针对突出信访问题,领导包案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协调化解,信访部门督促指导,下深水化解了一批信访疑难案件。部门社会效益好。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未将部门年初计划具体分解到部门整体目标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为保运转和网络运行维护,2020年部门年初计划第二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未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中体现;二是三级指标编制不清晰、指标值不正确等问题,如:数量指标-制发相关文件一份,未明确文件信息;成本指标编制不完整。

(二)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1.结转结余资金变动幅度较大。根据乐至县信访局2020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总额为4.01万元,较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0.63万元增长536.51%

2.日常公用经费预决算控制率较差。如:办公费预算数3.32万元、决算数75.49万元,控制率2274%;差旅费年初预算数2.8万元、决算数11.99万元,控制率428%

(三)会计基础工作有待提高

根据县信访办提供的2020年预算表报:填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2.5万元,2020年决算报表中此科目决算为0,实际明细账列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24万元,原因将公务用车运行费错填入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三、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完整准确

建议县信访局根据工作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科学测算,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对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量化设置绩效指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预算编制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基础,县信访局一是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力;二是应根据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编制和使用资金,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率,特别是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县信访局相关财务人员应注意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根据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决算报表的准确性。

 
附件5

 

 

2020年乐至县委宣传部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县委宣传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理论室、宣传室、文化文艺股、出版和版权股、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股、创建指导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股8个职能股室,代管县网络舆情中心、县文联、县社科联3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制定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工作规划和措施,抓好全县意识形态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社会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对外宣传工作、网络新闻宣传工作、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等职能职责。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宣传部总编制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4名(不含单列编制),单列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9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2020年末实际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

2020年决算收入1570.3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52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额42.60万元。无年初结转和年末结余资金。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57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8万元(人员经费363.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91万元),项目支出1144.55万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总体预算执行率为100%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委宣传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组织领导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开展“身边好人”评选活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乡风文明示范点建设等重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县委宣传部在目标制定、预算编制、支出控制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2.51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县委宣传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30

30

10

90

实际得分

18.48

24.88

30

9.89

83.25

折算得分

 

 

 

 

92.51

得分率

92%

83%

100%

99%

92.51%

一、部门效益

(一)社会效益。

县委宣传部组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专题学习集体研讨6次,分片区分系统对42个乡镇(街道)、单位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旁听指导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策划开展“中国桑都正崛起”“新乐至·新跨越”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平台刊播稿件1500余条次(其中国家级130余条次),创作彰显乐至特色的原创文学艺术作品300余件;举办第四届田园诗会暨第二届中国(乐至)田园诗歌大赛、第四届“青松杯”全国小小说大赛、第七届陈毅文艺奖,征集作品7000余件,评出获奖作品159件。出版《乐至文化》4期,收录文艺作品200余件,成功举办乡村文化旅游品牌节活动8次,扩大了文化品牌影响力。2020年乐至县委宣传部实施的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部门职能职责的范围,各项目推进情况良好,部门社会效益好。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细化量化不够。

县委宣传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完成指标中存在三级指标填报不清晰、错填指标等问题,如:未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时效指标未细化到具体时间节点,质量指标未对应数量指标编制,未编制可持续影响指标。

(二)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1.部分费用预决算控制率较差。部门预算编制时会议费年初无预算,部分运转类经费和培训费决控制率较差。如:办公费预算数20.3万元,决算数255.97万元,控制率1261%;印刷费预算数9.2万元,决算数78.4万元,控制率852%;差旅费预算数19.2万元,决算数52.56万元,控制率274%

2.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根据县委宣传部2020年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363.52万元,预算调整数143.39万元,其中预算追加143.39万元,调整率39.44%

3.“三公”经费控制有待加强。2020年县委宣传部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5万元,实际支出2.17万元,超预算49.66%

三、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目标编制水平。

建议县委宣传部根据工作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科学测算,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指标值,应当具备明确、量化的特性,特别是产出和效益指标值,建议把各绩效目标与项目预期结果作对比,从产出数量、提升比率等方面设置具体的指标值,保证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可通过直观的数据体现。避免过于笼统和定性描述,尽量设定量化的可考核的目标,保证单项指标个数不得少于2个,且量化指标不得少于50%

(二)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建议该单位根据以前年度的支出情况和预算年度业务开展计划,合理预计相关费用,同时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审核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预算一经确定,应采取措施将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照本级政府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预算支出,根据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确保预算刚性约束,特别是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部门应动态监控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偏差,确保时间、工作任务和预算执行进度同步。

 
附件6

 

 

2020年乐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医疗保障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基金财务与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与基金监督股3个职能股室。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送审稿,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等职能职责。

截至20201231日,乐至县医疗保障局总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参公编制22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2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公编制17人,事业编制人员1人(因机构改革合并入县医保局编制),机关工勤3人。

2020年决算收入1058.9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总额1051.1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7.78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05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07万元(人员经费314.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2.00万元),项目支出695.70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9.32%

◆评价结论

2020年度,乐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完成、落实了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但通过评价也发现,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在绩效目标填报、预算编制准确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4.12分。绩效评价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 1

1 乐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权重

20

30

30

20

100

扣除不涉及分数后权重

20

26

30

10

86

实际得分

17.85

23.3

30

9.80

80.95

折算得分

 

 

 

 

94.12

得分率

89%

90%

100%

98%

94.12%

一、部门效益

(一)社会效益。2020年乐至县医疗保障局完成了居民住院医疗救助4309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47.3万元,资助参保人次22374,发放资助参保资金905.64万元;全县医保参保率≥市定目标的97%,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保率10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90%以上,有效缓解了县内困难群众就医支出压力。2020年县级贫困人口财政代缴费扶贫资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553.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1294.52万元(省级需资助金额906.19万元,县级需资助金额906.19万元),补充医疗保险258.93万元,项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乐至县困难群众的看不起病、看病难问题,提高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部门整体社会效益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升。

一是县医保局每年开展的项目基本为延续性项目,未针对延续性项目制定中长期规划。二是个别三级指标填报不清晰、错填指标等问题如:数量指标中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签订率达100%应为质量指标。三是绩效目标与主要工作任务不匹配。年度主要任务中未体现县级贫困人口财政代缴费扶贫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二)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根据2020年县医保局决算表“三公”经费共3285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670元,增长率为23.03%;根据县医保局2020年决算报表,年初预算数247.22万元,涉及的预算调整数108.16万元,调整率43.75%

(三)部门支付进度率有待提高。

截至6月末累计预算支出113.89万元,占6月底预算数963.16万元的11.82%,占财政要求应达到实际支出进度40.00%29.56%;截至9月末累计预算支出338.53万元,占9月底预算数1058.13万元的31.99%,占财政要求应达到实际支出进度67.50%47.40%

三、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建议县医保局根据工作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以部门职能职责和绩效目标为基础,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合理细化量化绩效指标,科学测算,合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对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量化设置绩效指标值,提高绩效目标的量化程度。绩效目标的指标值,应当具备明确、量化的特性,特别是产出和效益指标值,建议把各绩效目标与项目预期结果作对比,从产出数量、提升比率等方面设置具体的指标值,保证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可通过直观的数据体现。避免过于笼统和定性描述,尽量设定量化的可考核的目标。

(二)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刚性约束。

预算编制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基础,县医保局一是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主体责任,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应根据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编制和使用资金,确保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预算执行效率,特别是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建议该单位根据次年业务开展计划等实际情况,合理预计相关费用,同时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审核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附件7

 

2020年乐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182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修订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实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81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垃圾治理模式,按照重点流域的地级市要全面推广“全统筹规划、市州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治理模式。到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设市城市达到95%,县城达到85%以上,镇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按照资阳市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四届资阳市委常委会第83次会议议定事项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2020年乐至县财政预算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费及保险费3600万元,用于乐至县城区和18个镇、1个乡的道路、街道及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公厕管理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截至20201231日,该项目共支出3551.92万元。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购买主体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决策依据”、“决策程序”、“购买的必要性”、“目标内容”、“管理制度”、“购买需求”、“测算依据”、“购买程序的规范性”、“服务合同”、“资金拨付”、“监管执行”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资金拨付”、“监管执行”存在偏差。

其次从承接主体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选择“组织管理”、“过程控制”、“服务数量”、“服务时效”、“服务品质”、“项目效益”、“受益对象、服务对象、购买主体满意度”7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服务品质”存在偏差。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通过项目实施,乐至县城乡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提高,城市街面基本实现垃圾零覆盖,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生活幸福感。项目总体得分91.7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未按合同及时支付服务费情况。

按合同约定当月考核,次月上旬支付服务费,从2020年账上反映,大部分时间存在滞后一个月付款情况。

(二)未按合同履行项目年度考核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每年组织一次对乙方综合绩效评审,根据现场评价了解,县综合执法局未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

(三)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经现场查阅2020年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费用结算书发现20204591011共五个月存在考核未达满意标准;二是通过县综合执法局有效投诉统计情况显示2020年全年有13起因凌晨清扫产生噪音影响县城居民休息情况。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项目监督、监管职责,及时支付合同进度款。

(二)合理规范操作,科学安排提升质量。

建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项目承接主体意见反馈沟通,将受益对象相关意见、诉求与项目承接单位衔接并督促其整改优化,真正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

 

附件8

 

2020年乐至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为支持各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99号)和《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303号)文件精神,2020731日四川省财政厅以川财社〔202078号文件下达乐至县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83.85万元。2020810日乐至县财政局以乐财社〔202050号文件将该资金下达到县级相关部门,由县卫健局负责实施疫苗冷链能力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项目;县疾控中心负责实施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工作;县人民医院负责实施县级公立医院防控结合能力建设工作;县中医医院负责实施县级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工作。截至20201231日,该项目实际支付482.10万元,结余1.75万元(其中:县卫健局结余1.57万元,县疾控中心结余0.18万元)。

通过本项目实施,乐至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指标明确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完成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任务的监测率”、“病毒性传染病、细菌性传染病、病媒生物监测督导任务完成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肺 50%功能仪的比例”、“实施项目完成及时率”、“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设备使用率”、“市县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冷链设备配备达标率”、“市县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扫码设备配备达标率”、“基层人才培训合格率”、“成本节约率”9个指标进行跟踪。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较上年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仪使用率”、“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受益群众满意度”4个指标进行跟踪。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通过项目实施,乐至县公共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优化,防疫力量得到较大提升,为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提供了有利保障。项目总体得分94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有待提高。

该项目部分指标填报细化量化不够,如:质量指标中信息化设备及院感防控物资补充率为较上年提升,未具体到防控物资具体数量;成本指标描述以当年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准,表述不当;在质量指标中,“负压救护车到位率及其纳入属地120指挥调度系统平台比例”与本项目无关联。

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县卫健局于202085日、824日、915日、109日,采取分四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培训服务,中标金额分别为6.116万元、6.6465万元、6.116万元、9.566万元,合计28.445万元。最终中标的是同一家培训服务提供商,有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嫌疑。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提高绩效目标填报质量。

建议县卫健局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的要求,做到纵向可追溯、横向可比对,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绩效目标与预算挂钩,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要与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等衔接匹配,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实绩,加强绩效目标的准确性。

(二)按照《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行为。

建议县卫健局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合理的政府采购计划,杜绝规避政府采购现象。

 

附件9

 

2020年乐至县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

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城乡医疗救助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项面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行为。它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其目的是将一部分生活处于低收入甚至贫困状态的城乡弱势群体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之中,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支持,以缓解其因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医治造成的困难,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增强自我保障和生存能力,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它有利于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稳定,有利于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该项目由乐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央财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763号)使用救助资金,确保了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过高得到及时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补助资金2161.6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50.04万元,县级补助资金340万元,利息收入1.28万元,到位资金合计2952.94万元。

截至20201231日,该项目共支出2952.94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671.22万元,住院救助支出2281.72万元。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

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指标明确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资助参保人次数”、“住院救助人次数”、“服务质量提升”、“流程效率”、“救助对象信息管理”、“实施项目完成及时率”6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服务质量提升”和“流程效率”、“实施项目完成及时率”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资金使用率”、“重特大疾病救助率”、“一站式结算覆盖率”、“自费总额比率”、“服务对象满意度”、“政策知晓率”6个指标进行跟踪。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通过本项目实施,资助了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保了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过高得到及时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总体得分92.15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未事先制定绩效目标,指标编制不正确。

项目绩效目标为事后制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未量化;未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为“不合理累计结余减少程序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指标为“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减轻程序有效缓解”,这两项指标内容应为社会效益指标,与经济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无直接关系。

(二)救助资金拨付较慢。

根据支付凭证,机构资金拨付一般延后1-2个月,个人报销资金一般延后1-6个月支付,分配进度比较慢。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医保局根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近几年基金支出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具有可考核性。二是加强绩效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按预期目标执行则应申报调整,提高目标完成率。

  • 加大医疗救助筹资力度,及时拨付救助资金。

建议医保局根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近几年社保结算数据和中央、省、市补助水平等基础资料,科学编制预算,同时,加强宣传,发动社会力量,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平稳运行,及时将救助资金拨付到位。

 

附件10

 

2020年乐至县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和高清升级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16451号)文件要求,确定从2018年起,安排2年时间逐步完成对全省巡查系统高清升级和标准化考点的改扩建工程。2020年预算安排标准化考点考场巡查系统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196.19万元,用于改建3个国家教育考试巡考指挥中心和新建吴仲良中学考务办公室1个。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指标明确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建设成本”4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完成及时率”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公平性”、“违纪问题”、“运行制度建设”、“教育系统满意度”、“考生及家长满意度”5个指标进行跟踪。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乐至县国家教育考试有序推进,确保了乐至县各级国家教育考试阳光、公平、公开。但在目标制定、管理制度、支出控制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90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指标编制不正确,细化量化不够。

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事后制定,缺少可衡量的质量、效益指标。质量指标应为项目实施的具体指标和参数。

(二)项目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未合理有效管理项目进度。

项目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不完善,设备采购交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并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

(三)未按合同约定预留质保金。

合同条款第五条付款方式、六条售后服务中明确约定: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5%186.38万元,余款5%9.81万元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应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质保期为3年。该项目验收时间为2019620日, 202078日全款支付合同金额196.19万元,无质保金留存。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县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具有可考核性。二是加强绩效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按预期目标执行则应申报调整,提高目标完成率。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建议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督促合同中标服务单位按期完成项目交付,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三)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规避工程质量风险。

建议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落实质量风险,为项目稳定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附件11

 

2020年乐至县农村厕所革命项目

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有关决策部署,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于2020731日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095号),乐至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乐至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计划2020年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数36个,计划完成改厕农户11932户,共投入资金19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90万元,其他资金(地方配套和业主自筹)700万元。

截至20201231日,其中,财政资金到位1290万元,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乐至县已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数36个,完成改厕农户11932户,资金已全部使用。

通过本项目实施,乐至县农村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指标明确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完成改厕率”、“完成整村推进率”、“完成及时”、“质量达标率”、“农村改厕数据库基本建立”、“成本节约率”6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完成及时率”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户厕使用便捷性”、“当年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的卫生厕所普及率”、“户厕运行效率”、“当年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的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当年完成整村推进行政村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档案管理规范性”、“项目区农民满意度”8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档案管理规范性”指标存在偏差。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预算控制到位,资金使用基本规范。通过项目实施,乐至县农村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生活幸福感。项目总体得分93.56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指标未编制成本指标,指标要素不完整。

(二)管护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建立后期管护,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乡镇、行政村、社尚未建立管护制度,如:未明确抽粪费用,农户、村、镇政府缴纳或补助比例;设施设备如何维护和维修等。

(三)部分乡镇资料归档工作有待加强。

现场资料查阅时发现东山镇未按要求对“一户一档”纸质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不符合《乐至县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中资料归档相关要求。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确保目标完整准确。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主动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前期调研,收集项目相关数据,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编制本级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

(二)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管护质量。

厕所是农民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生活设施,不能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农业农村局、各镇(街)、村(社区)应当树立“三分建设、七分管护”的理念,不断完善相应配套设施,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制定户厕运维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确保厕所使用效果。针对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成立农厕管护服务组织,将粪渣粪液等集中处理后用于生产有机肥料,还可以通过制作简易的手册、视频教程,指导农户及时维修破损、渗漏的化粪池,推动实现粪污处理无害化、资源化。

(三)注重资料审查工作,保证项目资料可靠。

建议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一户一档”归档资料督导检查,明确资料保存的每个环节负责人及负责事项,在后期核对有偏差的资料,便于及时完善相关资料,以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可靠。

 

附件12

 

2020年乐至县地质灾害搬迁项目绩效

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为加快推进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省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01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11号)文件,乐至县2020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任务数共计86户,要求在2022322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了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消除86户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隐患,乐至县自然资源局制定了《2020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乐自然资函〔202027号),按照方案将任务分解至乡镇具体实施。

202049日乐至县财政局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301万元(乐财投〔20204号),用于2020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工作。截至2020123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组织完成验收54户,实际拨付资金189万。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完成及时”、“质量达标率”、“建设成本”5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保障财产安全”、“保障人口安全”、“功能实现”、“运行状况”、“实施区群众防灾减灾参与度”、“实施区受益人满意度”6个指标进行跟踪。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有序。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了乐至县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确保了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但在目标制定、项目进度管理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89.51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指标编制不正确,完成数量指标不合理。

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事后制定,时效指标为“按时编制并启动2020年度实施方案”,该指标不全面,与年度任务不匹配;成本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未填报。根据(川自然资发〔202011号)文件,乐至县2020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任务数共计86户,要求在2022322日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但县自规局计划在2020年底全部完成,未结合实际,目标设置过高,不符合《实施方案》的规划。

(二)项目2020年实际完成数未达到绩效目标。

该项目2020年度绩效目标为“对全县受地灾威胁的86户农户实施避险搬迁”,截至20201231日完成避险搬迁75户,验收合格54户,其中有21户未通过验收,原因是新房建好后未及时拆除旧房,达不到项目验收合格的标准,该项目实际完成率为62.79%,不但低于绩效目标中的计划完成数,也低于《实施方案》中争取在2020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87%的建设进度计划。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县自规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具有可考核性。二是加强绩效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按预期目标执行则应申报调整,提高目标完成率。

(二)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建议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督促农户及时拆除旧房,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发放安置补助。

 

附件13

 

2020年乐至县报国寺村等农民集中安置房

一期项目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乐至县报国寺村等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项目,建设规模:A区用地89亩,B区用地面积1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5000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112000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装饰装修、给排水、消防、绿化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

2013513日,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关于审定<安置房建设招商方案>(送审稿)议决事项的通知》,同意将报国寺集中安置房一期约2.7亿元包装成一个项目对外公开招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由中选的投资人依法确定。20131126日,经乐至县人民政府授权,由乐至县至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平台公司)代县人民政府承担报国寺集中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和经营职责,并与四川欣源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建设投资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结算款等相关事宜。合同于20131127日签订《乐至县新观音村、天池镇报国寺村等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约定新建天池镇报国寺村等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约1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7亿元,约定由四川欣源泰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全额投资,全权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组织建设和管理,项目工期约定乙方必须在签订投资合同后各项目发出开工令后18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合格后移交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四川欣源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成本和投资费用

该项目由乐至县房屋征收局(以下简称“县房征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专门成立了项目负责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实时动态监管,支付环节由项目组提供节点资料,财务负责资金申请及支付。该项目A区已于2019612日竣工验收、安置房B区已于2018322日竣工验收,安置小区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进行了返迁安置。

为能保证该项目的顺利推动,县房征局以向政府打资金请示报告的方式进行了款项申请,截至20201231日,财政资金实际到位23268.03万元,其中2020年度财政资金及时到位资金为2283万元,到位及时率100%,本年度财政拨款2199万元,指标结余84万元,资金使用率96.32%

◆评价结论

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项目立项规范、资金到位、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11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存在偏差。

本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方面去分析。

产出类指标中,选择“实际完成率”、“工期时长”、“回迁安置任务完成及时率”、“房屋征迁项目完成及时率”、“工程质量达标率”、“完成成本”6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实际完成率”、“工期时长”、“完成成本”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区域内生活水平改善程度”、“住房条件改善度”、“配套设施完善度”、“科学技术利用度”、“土地有效利用程度”、“受益群众满意度”5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配套设施完善度”、“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存在偏差。

总体上看,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组织实施基本有序,预算控制基本到位。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拆迁安置房统一建设有序推进,确保了土地的有效利用,满足了返迁居民的住行舒适及便利的实际需要,但在目标制定、制度完善、工期控制、支出控制、合同履行监督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该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86.64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一)绩效目标不合理,指标编制不正确,量化不够。

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事后制定,年度目标为督促完成验收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完成A区返迁工作,实际验收已在2019612日完成了一期的交验,该目标设置不合理;时效指标-经费节点支付及时率指标未量化;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未量化;经济效益指标-促进就业,设置不合理,应为社会效益指标。

(二)项目未制定跟项目相关的业务、财务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项目为对外公开招商建设项目,与通常基本建设项目不一样,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跟项目相关的业务和财务制度,项目也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三)项目未合理有效管理项目进度。工程完工、交验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报国寺村等农民集中安置房一期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548天)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A区工程实际工期1317日历天,B区工程实际工期599日历天,实际远超合同工期,项目完工日期存在严重滞后情况。

(四)未尽到合同履约监督职责。2016325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因该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行为对四川欣源泰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85万元,县房屋征收局和乐至县至诚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尽到合同履约监督职责。

(五)项目交验后未及时移交物业管理。集中安置房AB小区尚未移交给社区物业管理,也未聘请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部分房屋仍在装修,导致建筑垃圾堆放不到位,小区环境卫生不佳。

二、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县房征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具有可考核性。二是加强绩效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按预期目标执行则应申报调整,提高目标完成率。

(二)及时制定业务、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保障项目有序实施。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特征相关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以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三)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根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理的进度计划,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督促合同中标服务单位按期完成项目交付,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四)加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规避法律等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建议项目单位加强合同管理,严格监督合同履约情况,规避质量、法律等风险,为项目稳定运行提供重要保障。

(五)及时移交物业,给返迁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在小区业主自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情况下,应及时将交验后的物业移交给社区、或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护,为入住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附件14

 

2020年乐至县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

主体补偿费政策绩效评价总结性报告

 

◆概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决定》,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四川省林草局出台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转发至省内各市县。乐至县林业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草局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049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指导标准的函》(川林护函〔2020565号)文件要求,结合乐至县实际情况,制定了《乐至县切实做好禁食野生动物退出、处置、补偿的实施方案》经乐至县人民政府审议同意,该方案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等部门于2020918日全部完成摸底、清点数量和称重、处置、消毒等工作,共兑现335.70万元补助,资金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评价结论

本政策组织实施情况主要从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方面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本次跟踪选择“依据充分性”、“需求充分性”、“责任主体明确性”、“政策前期调研充分性”、“政策制定程序规范性”、“政策目标明确性”、“政策内容合理性”、“资源分配合理性”、“财政资金保障程度”、“组织管理架构完备性”、“部门协调机制健全性”、“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性”、“政策落实规划完备性”、“政策任务分解到位性”、“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规范性”、“业务活动执行规范性”、“监督机制健全性”、“过程监管执行度”、“责任惩戒有效性”20个方面进行跟踪,其中“政策内容合理性”、“业务活动执行规范性”存在偏差。

本政策绩效情况主要从政策效果方面去分析。选择“禁止人工驯养野生动物”、“补偿资金兑付及无害化处置”、“政策对象满意程度”、“成本有效性”、“社会效益”、“生态效益”6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政策对象满意程度”、“社会效益”指标存在偏差。

项目效益类指标中,选择“区域内生活水平改善程度”、“住房条件改善度”、“配套设施完善度”、“科学技术利用度”、“土地有效利用程度”、“受益群众满意度”5个指标进行跟踪,其中“配套设施完善度”、“受益群众满意度”指标存在偏差。

总体上看,该项财政政策设计科学,目标合理,需求充分,范围明确,政策透明,执行基本规范。但评价中也发现存在绩效目标不完整、政策制定不完善等情况,限制了政策效果。该项财政政策评价最终得分为94.30分,绩效等级为良。

问题、纠偏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偏差

政策绩效目标为2020年事后制定,绩效目标要素不齐全,缺少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指标编制不正确,如:数量指标中补偿标准,实际应是成本指标,质量指标应为项目实施的具体指标和参数。

二、相关措施建议

绩效目标制定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建议县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绩效目标,确保制定的绩效目标完整、科学、合理、准确,具有可考核性。二是加强绩效过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按预期目标执行则应申报调整,提高目标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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