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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暨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通告(1)
录入时间: 2022/1/11      浏览: 9958

国家税务总局资阳市税务局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暨个体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通告

 

为做好2021年度资阳市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结合全省公布的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现就城乡居民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人员2021年度参保缴费事宜通告如下:

一、参保登记事宜

(一)凡属我市户籍且尚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内城乡居民或常驻我市非本市户籍的劳动年龄段内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社保卡到所在县(区)社保服务大厅或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二)凡属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

(三)凡我市已参保人员,可在每年缴费时间内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每年通告的缴费时间内缴费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特别提请已参保但未完成首次缴费的人员注意:请尽快完成首次缴费,并按年及时缴费,以免对今后养老待遇带来影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人员应在每年通告的缴费时间内缴费,逾期不能补缴(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

二、缴费事宜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人员缴费事宜

1.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2.2021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300%),下限为3416元/月(55%)。2021年度缴费档次及金额详见下表,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表中任一缴费档次。

3.已经按照2020年度的缴费标准缴纳了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相应档次新的缴费标准进行补差。

4.提倡早参保、长缴费、多缴费,提高社保待遇水平。由于疫情影响,在2021年12月28日前允许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照2021年度缴费标准缴纳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5.选择银行批量扣款的缴费人,在签订扣款协议的账户(银行卡)中足额存入应缴费款,并及时关注扣款情况,避免因扣款不成功影响社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事宜

1.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

2.2021年度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

三、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四川省电子税务局(Web版、四川税务APP、“四川税务”“资阳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行批量扣款、银行代收(我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等六大代收银行)等渠道办理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如遇提示无法缴费等特殊情形时,可能因参保缴费的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与征缴系统不一致,请及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更正参保信息后再缴费。

缴费咨询电话:雁江区税务局028-26920329、028-26558017,安岳县税务局028-24525354,乐至县税务局028-23335076。

政策咨询电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雁江区社保局028-26920852,安岳县社保局028-24524469,乐至县社保局028-2332206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雁江区居保局028-26920676、028-26923605,安岳县居保局028-26318541、028-26318542,乐至县居保局028-23331613、028-2332955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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