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领取人员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应每12个月认证一次。
一是可到现居住地就近社区、中心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县级经办机构等地现场进行资格认证;二是可通过“四川e社保”“四川人社”“天府通办”手机APP和“川小保”“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不见面”自助资格认证;三是省外居住人员可采用异地资格认证方式到现居住地城乡居保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四是患病、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人员,本人不能到认证点也不会操作手机的,可由村(社区)城乡居保协办人员上门认证,完成其资格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