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水务局
关于乐至县2019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扶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乐至县2019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文号:乐发改审批〔2020〕89号。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乐至县2019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位于乐至县境内,该工程总占地面积9.17hm²,其中永久工程占地6.99hm²,临时工程占地2.18hm²,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项目总投资566.5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20.53万元。工程总挖方1.48万m³,回填量为1.20万m³,余土0.28万m³,项目余土在各项目点附近薄铺一层或者填充周围坑洼。工程建设工期为6个月,从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乐至县2019年第二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方案编报管理等相关要求,对防止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重大意义。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资料较翔实。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基本可行,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的依据。
三、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介绍基本清楚。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7hm²。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六、《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范围、方法。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及费率标准。经核算,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63.64万元,主体已有投资24.1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39.4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植物措施投资7.53万元,独立费用19.2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0.15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4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4.0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6.26万元、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4.2万元、招标代理费0.14万元,经济技术咨询费0.5万元),基本预备费1.3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35万元。根据财综2014[8]号文《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三)点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安排。
十、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建设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或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加强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强化水土流失临时防治措施的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修复生态系统。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工程用地和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筑开挖及废弃砂、石、土、矸石、废渣等只能按本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范围进行,并采取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措施。否则将依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书写张贴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并作为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之一。
(六)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乐至县水务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