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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水务局关于万贯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录入时间: 2021/3/9      浏览: 5346

 乐至县水务局

关于万贯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的批复

 

四川乐至万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的《万贯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项目备案号:川投资备〔51202213071802〕0050号。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万贯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位于天池街道西郊工业园区,该工程总占地面积7.51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1182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50万元。工程总挖方1.80万m³,回填量为1.80万m³,工程建设无外借土石方,无永久弃方。工程建设工期为60个月,从2014年1月2018年12月。

万贯鞋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方案编报管理等相关要求,对防止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重大意义。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资料较翔实。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防治措施和措施布局基本可行,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的依据。

三、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介绍基本清楚。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内容和方法。

、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1hm2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六、《报告书》中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

七、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范围、方法。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及费率标准。经核算,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52.38万元,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129.56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22.82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01.17万元,植物措施投资22.1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26万元,独立费用12.44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2.44万元),预备费0.6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76万元。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施工进度安排。

十、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建设项目,如性质、规模、建设地点或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三)落实水土保持责任,加强对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强化水土流失临时防治措施的实施,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修复生态系统。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工程用地和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建筑开挖及废弃砂、石、土、矸石、废渣等只能按本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范围进行,并采取土地整治、生态修复措施。否则将依据《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按倾倒数量处每立方米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的罚款。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水土保持宣传,书写张贴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并作为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之一。

六)按照《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设工程不得投产使用。

 

 

                                乐至县水务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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