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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市场监管局夯实疫情防控基础  发挥前沿“哨点”作用
录入时间: 2021/12/6      浏览: 6476

             为防范新一波疫情扩散,乐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组织药品经营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保护墙。

监测体温,规范场所消杀。为严防新冠疫情扩散,认真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求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每天两次体温监测,监测正常方可上岗,做好店内场所消杀并记录,提供安全放心购药环境。

专人值守,落实“三不进入”。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把好出入关,专人值守落实不测温、不扫码、不戴口罩不准进入的基本原则,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报告并做好登记,发挥“哨点”作用。

双码联查,排查疫情风险。核查从业人员、进店人员健康码状况和疫苗接种情况,对无码或未接种疫苗的进行登记,发现红、黄码立即报告当地社区和连锁公司,连锁公司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管局,并协助社区做好隔离留观。

实名购药,及时推送数据。对进店购买“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的消费者,提示扫码实名登记购药信息,做到应扫尽扫,对无智能机的顾客做好销售登记并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每日将“四类”药品销售数据推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新一轮疫情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采取领导带队督查、业务股室抽查等方式已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00余家,对存在问题较突出的企业予以停业整顿8家,排查发热病人并上报1例,推送“四类药物”销售数据共计19691条。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持续巩固全县“零输入”“零感染”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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