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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录入时间: 2021/2/8      浏览: 4894

 

社保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与村(社区)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通过网站、自助终端、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协办员或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县(市、区)级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协办员拍照上传相关信息(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等)或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逐级上报。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下同)夫妻等特殊参保群体,社保机构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作和数据共享,获取县(市、区)级以上相关机构认定的证明资料,并存档保留信息资料。

本条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第二章参保登记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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