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和乐至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
2021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3月至2021年4月,乐至县审计局对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的乐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和乐至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7年7月31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7〕292号),批复乐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项目的立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拟实施幕墙装修350平方米,粉刷内墙4430平方米,修整沉水屋面324平方米,更换门78个,更换窗户218平方米,更换电线、水管等。项目总投资130万元。
2018年5月21日,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8〕214号),批复了乐至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立项。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拟改建实验室面积650平方米,包括:仪器设备操作台、实验室台柜、水电改造、废水废气治理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乐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监察业务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和乐至县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169356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16000元、待摊投资77560元(设计费47000元、监理费21560元、咨询费6000元、审图费3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工程施工、监理等进行了公开比选,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与账务数据不一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3089.45元。
(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与工程结算资料的工程结算价款不一致。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1693560元,工程结算资料反映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2194956.01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1.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3089.45元的问题,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应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调整,核减工程投资,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2.对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数据与账务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全面、完整、准确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