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娑婆山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
2021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乐至县审计局对乐至县娑婆山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乐至县娑婆山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17〕56号)批复立项。建设地点乐至县天池镇,拟对乐至县娑婆山森林公园整体方案进行规划打造,其中规划核心景观区200亩,打造娑婆山森林公园入口景观、并对上山车行道进行提质改造,建设休闲散步旅游环线、活动广场、生态景观平台,种植林木及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厕所、生态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2亿元。
乐至县娑婆山森林公园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完成工程投资55542271.0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7548877.33元、待摊投资37993393.69元(勘察费169177.23元、设计费266098元、检测费80300元、环境影响评价费173000元、监理费18000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31377.20元、耕地占用税36276864元、临时设施费318286.85元、水土保持费135600元、招投标造价费51679元、可行性研究费118800元、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33127.30元、其他待摊投资159084.11元)。
审计结果表明,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虚列待摊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11376元。
挤占待摊投资373元。2019年8月19日,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单位相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财务资料反映在“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付了2020年4月水费373元,违反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成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减工程投资373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1. 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811376元的问题,责令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减工程投资,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据实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2.对挤占待摊投资373元的问题,责令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核减工程投资373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对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结果由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