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管,筑牢检测安全屏障,确保群众安全放心检测,近日乐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监督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县医院、县疾控中心等4家新冠病毒定点检测医疗机构,逐一核查检测试剂供货方资质,认真查看采样管、取样拭子等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养护记录和冷链医疗器械交接登记表、温湿度记录报告等资料的建立完善情况,重点检查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温湿度要求进行运输和贮存,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经查,全县目前暂无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新冠病毒定点检测医疗机构均能提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运输、贮运温湿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对进货查验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医疗机构作出了警告处罚,要求其切实履行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检测试剂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全县群众检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