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乡规范发放民政类补助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的满意度,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乐至县放生乡财政所、民政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抓细抓实信息库数据为基础,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等民生补助、救助类资金实行按月分季序时打卡发放到位,确保民政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截止2014年10月,已发放民政补助救助类资金161421万元。其中农村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1981元,分散供养五保户及农村孤儿补助资金85000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及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及烈士子女定补定恤类资7800元,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及五保户物价补贴6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