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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
录入时间: 2021/4/6      浏览: 1645
为加快农村客运事业发展,我县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出行需求。一是加大投入强基础。结合省级“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托全市农村公路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年投入各级财政资金1.31亿元和通过市场化手段融资2.9亿元用于新改建农村公路402.1公里,着力解决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品质不高等问题,夯实农村客运交通基础。二是强化管理保安全。足额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运输管理资金,支持交管部门开展治理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运输秩序,确保农村客运交通运输安全。三是完善政策促运营。鼓励农村客运事业发展,出台《乐至县农村客运财政补贴实施方案》,对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者实施购车、保险、经营等补贴,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能持续、百姓得实惠”的服务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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