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资阳市人民政府 
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录入时间: 2021/6/24      浏览: 1510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5·29”“6·14”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关安排部署,根据《乐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安委〔2021〕4号)要求,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结合全县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宜宾长宁福荣笋类食品厂“5·24”及成都大邑四川邑丰食品有限公司“6·13”较大事故等惨痛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围绕“控风险、除隐患、防灾害、压事故、保平安”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在全县民政系统集中整治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发生责任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突出问题 1.严查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服务机构领导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制定落实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不完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新进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问题;应急救援无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不具体、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以及未组织开展演练等突出问题。 2.整治监管责任不落实。重点整治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深入,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风险辨识管控不及时不全面,隐患排查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安全生产监管存在执法宽松软,对违法违规民政服务机构不敢动真碰硬等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3.整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不到位。重点整治全县养老服务、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标准化建设不达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每月至少1次防火检查不到位,专人每日防火巡查不落实,养老机构午夜防火巡查走过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不落实,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流于形式;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缺乏操作性,修订不及时,每半年至少演练和培训一次未落实等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主动积极对接当地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尤其针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4.整治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违法行为。围绕部分民办服务机构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不完整不正确等方面,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 (三)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5.全面排查整治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食品来源渠道不正规、不可追溯,使用、食用过期和霉烂变质等食品;食堂管理不规范,通风、定期消毒制度不坚持,定期进行卫生清扫不落实,生活环境脏乱差,消毒碗柜功能不正常,食堂留样不符合规定;厨房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生熟食品含混不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未全覆盖,防食物中毒等预案完整、操作性不强,未联系定点医疗机构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等突出问题。 (四)集中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 6.全面排查整治各民政服务机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鉴定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电烧水器等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全面排查厨房燃气安全,坚决整治燃气管道安全问题。 (五)集中整治自然灾害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 7.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属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办公室的沟通,做到互通自然灾害信息,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安排专人加强巡逻,做好监测研判,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持续做好全县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严防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等刚性要求,全时段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准备,确保及时高效处置事故,全力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6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具体布置各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运用各种形式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0月)。要按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整改隐患。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黄强省长在“5·29”“6·14”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实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为抓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建党100周年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按照省、市、县安委会要求,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敢于动真碰硬,全力暗查暗访。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敢较真逗硬,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真刀真枪见实效。

主办:中共乐至县委  乐至县人民政府 [ 网站管理员登录 ]
承办:中共乐至县委办公室 乐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28-23323328 
网站标识码:5120220012 蜀ICP备09018411号  川公网安备 512022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