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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规定和标准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21/2/25   来源:乐至县司法局   浏览: 6166

 

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执法规定和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近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相继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正确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现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地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新规定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715日起施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于2021115日起施行,《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以下简称“行政执法地方标准”)于202111日起施行,这些法律和相关规定的修订和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持续深化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有力保障,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等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合法、客观、公正。

二、加强学习宣传和落实运用

(一)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乡镇(街道)、各部门将学习《行政处罚法》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体系,作为2021年培训的重点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对《行政处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让人民群众知道和了解《行政处罚法》,运用《行政处罚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守法。

(二)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行政处罚法》已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纳入法定程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规定和要求,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三)强化运用“行政执法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地方标准”的培训和练习,确保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能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项流程,准确运用行政执法各种文书。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以“行政执法地方标准”为参考,认真梳理本部门的执法流程和文书类别,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地方标准”指导行政执法工作。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

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将具体工作分解到相关机构,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个环节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完善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地方标准”的检查制度,强化相关机构工作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

县司法局要加强对《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和“行政执法地方标准”贯彻落实的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抓好单位对《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和“行政执法地方标准”的实施、落实和运用在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地方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司法反馈。

“四川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办法”和“行政执法地方标准”可进入QQ群(564534101)下载。

 

 

            乐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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