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 23325092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97号资阳市乐至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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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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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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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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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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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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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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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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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至县小阳化河工业园五通汇龙段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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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童家镇小阳化河流域中上游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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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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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显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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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353.67m(含支沟护岸200m),上起天池镇段已建堤防末端处(河道桩号0+000),下至童家镇福果村覃板桥处(河道桩号4+153.67)。新建左、右护岸总长6013.71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长2839.95m,右岸新建护岸长3049.56m,均起于张家坝石河堰(河道桩号0+986.7m),止于覃板桥(河道桩号4+153.67);河道疏浚长986.77m;新建人行漫水桥1座(龚家沟与干流汇合口处河道桩号4+000右岸);整治龚家沟石河堰1座(河道桩号4+0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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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河道,营运期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为防止水体污染,在后期营运过程中做好河道保护工作,防止沿线生活污水非法排入河道,防止建筑侵占河道。做好环保保护及管理工作。
废水:项目施工人员来来自周边农户,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项目区域无生活污水产生。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废气:通过施工场地常洒水、加强施工设备管理等降低扬尘。因场地较为开阔,经局地大气扩散后,影响较小。
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段。
相关部门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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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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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污水处理厂外至玉龙桥处河道清淤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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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天池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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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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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寂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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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施的建设内容为童家河(乐至县污水处理厂至威尼斯水城段)943.933m长河道底泥清淤,部分河段建设挡土墙及生态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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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须设置移动式旱厕,定期将粪便拉运乐至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
废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及临时堆土场区域洒水降尘;车辆封闭运输,避免抛洒现象;加强回填土石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石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及时维护设备,提高燃料使用效率。
噪声:加强管理,优化施工计划,并在午间、夜间停止施工。
相关部门意见: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向项目业主出具了《关于乐至县污水处理厂外至玉龙桥处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发改审批【2020】219号),同意项目展开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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